范冰冰斥崔永元侵权 因为一份见光的阴阳合同

酷站 作者:新娱记 2018-06-03 05:34:56
新浪法问  王茜 因为一份见光的阴阳合同,崔永元和范冰冰之间刀光剑影、硝烟滚滚。 崔永元近日曝光的合约文件显示,某演员出演某影片签下两份合同,“小”合同酬劳一千万元,“大”合同酬劳五千万元,演出四天可以拿到六千万酬劳。该文件被媒体竞相报道,并直指女演员范冰冰。 对此,范冰冰工作室发表公开声明,指“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并公然侮辱范冰冰女士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规则,又涉嫌侵犯范冰冰女士的合法权益。相关媒体及网络用户……涉嫌构成针对范冰冰女士的诽谤。” 然而,在一些资深律师看来,这份声明漏洞百出。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段万金律师对新浪法问表示,“第一,崔永元说范冰冰的片子拍得很烂,属于言论自由,不属于侵权,法律不仅不能制裁,而且还要予以充分保护。 第二、如果崔永元公布的阴阳合同是假的,也对范冰冰不构成侵权。崔永元作为一名普通民众,对于范冰冰的天价片酬是否涉及逃税,有合理怀疑的权利。更何况他并没有指名道姓,仅仅是一种推测。对于公众人物普通民众,有这种合理推测的权利,公众人物应当忍受; 第三,如果该阴阳合同是真的,则更不涉及侵犯范冰冰的合法权益问题。崔永元不是合同双方,没有保密的义务,当然崔永元更不涉及违反商业规则的问题。 第四、范冰冰工作室发出的声明既然认为崔永元公开阴阳合同的行为侵犯其商业秘密,违反商业规则,那就说明其对崔永元公布的阴阳合同真实性是予以认可的,这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已经构成税务违法行为的重大线索,税务机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当予以彻查。 最后,范冰冰所面临的可能是非常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调查。轻则可能是税务行政处罚,重责可能涉嫌构成逃税罪。希望范冰冰团队高度重视,否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持相同观点。他对新浪法问表示,针对崔永元的爆料,“范冰冰完全可以不予置评或发表律师声明,而直接针对崔永元所称未点名之事项做公开回应,做法上似觉欠妥。 如果崔永元的确有阴阳合同的证据,范冰冰就有可能涉税案。至于是否存在作为公众人物的崔永元侮辱同是公众人物的范冰冰人格一节,宜走司法途径解决之。” 他同时指出,“因为崔永元发公布阴阳合同照片时,马赛克了合同的甲方乙方,故不知道合同双方为何者。假如阴阳合同涉及上市公司,而且如果事实的确存在,则可能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故呼吁崔永元公布合同双方名称,以助监管部门核查。” 关于范冰冰指控崔永元侮辱、违反商业规则、侵犯个人权益等是否合理的问题,他认为,“关于是否合理的问题,欢迎范冰冰通过司法途径提起对崔永元侮辱人格权的侵权诉讼,也欢迎崔永元公开晒一晒违法的阴阳合同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相信在法律的阳光下,是否违法,是否侵权,作为艺术家是否有社会担当是否守法,作为公众人物是否信口表述,一切都会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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