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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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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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评
  • 官网地址:http://www.zufedfc.edu.cn/
  • 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 联系电话:0571-86832600    
  • 电子邮箱:-
  • 学校标识码:4133013294
  •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简介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是一所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有在校本科生6700余人。

学院设有文华校区和长安校区。文华校区地处风景秀丽的杭州西湖景区北侧、文化氛围浓郁的城西文教区内,占地200余亩,建筑面积74200平方米。建设中的长安校区位于杭州湾北部,地处中国皮衣之都、文化之邦的海宁市联杭经济区,占地900余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长安校区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离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直线距离仅10公里。

学院教学设施齐备,建有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计算机网络实验室、标准语音室及各类专业实验室,拥有充足的多媒体教室、丰富的图书资源和先进的校园网络校园环境幽雅,生活设施优良,是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院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办学方针,以浙江财经学院雄厚的师资与教学条件为后盾,按民办独立学院运行机制进行办学,秉承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传统,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学院已经建立起适应独立办学需要的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学院已设有财政系、会计系、金融系、管理系、信息系、法学系、经贸系、外语系、人文系、艺术系、统计系和基础部等12系(部)教学机构,各系部主任由浙江财经学院相关二级学院(部)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经过九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队伍。专任教师队伍中1/3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2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学院顺应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社会需求前景看好的专业。努力构建起“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目前设有财政学、税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统计、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艺术设计等26个本科专业。学院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08年面向浙江省招生1980人。

学院不断深化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教学改革。针对学生特点,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显现可喜的成效,如在反映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数学建模、程序设计、会计信息化等竞赛和反映学生综合才艺的竞赛中,我院学生频频获奖:他们曾先后获得了2004年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全国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三等奖,2005年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浙江省三等奖,2004、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一等奖、三等奖,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优秀奖,2004、200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大赛一、二等奖,2006年浙江省大学生征文比赛二等奖,2005年浙江省健美操锦标赛个人组第二名, 2005年淘宝网大学生创意策划大赛杭州赛区优秀创意策划团队奖,2005年度浙江省第三届武术锦标赛一等奖,2006年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冠军、季军,2007年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浙江省三等奖两项,200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二等奖,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等我院学生屡屡获奖。

学院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激励学生学习和创新的有效机制。学院按一定比例实施学生转专业;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在第三学年按一定比例转入本部学习,取得浙江财经学院文凭;学院还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10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同时,学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并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报考硕士研究生,对考上研究生的同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将就业指导课正式列入培养计划。学院经过九年的开拓进取,在人才培养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全省同类高校前列。从毕业生流向看,我院2003届至2007届毕业生均有一定比例考取国家、地方公务员;每年有多人考取重点大学研究生,进入高等学府、金融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各类大型企业的毕业生比例也较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院学生具备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