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曝光嫖娼人员 凯里警方尚未正面回应此事

热点 作者:有料 2017-01-06 03:39:19
据1月4日贵州都市报报道,近日,黔东南凯里警方制作了一些“曝光榜”,对近期因卖淫嫖娼或赌博而被抓获的违法人员进行了公开曝光。绝大部分被曝光的原因是嫖娼,少量涉赌和涉毒。 消息一出,引发全网热议。有人质疑,警方涉嫌“知法犯法”;也有人认为警方做法并无不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凯里警方,对方未给出正面回应。我国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认为,凯里警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街头曝光嫖娼人员 凯里警方街头曝光卖淫嫖娼人员 “曝光榜”张贴在凯里水沟边,由大标题、被曝光人员违法情况和警方提示等几部分组成。榜上收录了10名违法人员信息。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看到,人员的照片、性别、姓名、年龄、籍贯、违法原因、被查获时间、所受惩罚这些信息一应俱全。警方对人员的姓名、肖像做了部分处理。 根据报道,这10名违法人员均被警方给予了行政拘留4日至15日的处罚。而凯里警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警示教育更多的人员,警方决定在对涉案人员进行惩戒的同时,曝光他们的‘事迹’。” 凯里警方街头曝光卖淫嫖娼人员的消息被各大门户网站及社交媒体转载,引发广泛讨论。有人质疑,警方涉嫌“知法犯法”,滥用公权力,侵犯公民隐私;也有人认为“黄赌毒应该被曝光”;人们争议的点还在于,警方的打码处理是否合规? 凯里警方尚未正面回应此事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凯里警方,希望就此事得到警方回应。凯里公安局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提供了其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但对方手机一直“暂停服务”。记者再次拨打宣传科电话,工作人员后改口称:“我们不能乱说。请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截至1月5日中午12点半,凯里公安的官方微信并未就此事做出任何说明。 法学家:警方行为构成侵权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就此事对我国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进行了采访。洪教授认为,警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看其发布的信息能否锁定特定人员。如果不能对号入座,那么其行为不构成侵权;如果能够判断,那么就构成侵权。 “而贵州凯里警方公布的姓名、籍贯、年龄、照片……等信息,尽管做了部分处理,但是熟人仍能够判断违法人员的身份。”洪道德说,卖淫嫖娼人员被认定为违法,但是并不构成犯罪。违法人员的基本人身权利应得到保障,警方已经侵犯了被曝光人员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从法理上说,被曝光人员完全有权利追究警方的侵权责任。” 四川省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茂辉认为,凯里警方的“曝光榜”在小地方公示,人们关系相对熟悉,容易把警方提供的信息与特定人物“对号入座”,因此泄露了被曝光人员的隐私。就卖淫嫖娼而言,直接参与卖淫和嫖娼的人员均属于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有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才构成组织卖淫罪,触犯我国《刑法》。 “显然,这些人员都是被处以行政拘留,而非涉及刑事犯罪。而哪怕是犯罪嫌疑人,也享有基本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现在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一定要公开行政处罚文件,也没有授权行政机关进行公示,警方的行为构成侵权。”徐茂辉说,行政机关应该守住“法无授权则不能为”的底线。 武汉警方曾实名曝光卖淫嫖娼人员 事实上,警方曝光卖淫嫖娼人员信息已经不是首次了。2010年7月,武汉市警方在武昌陈家湾地区的大街小巷贴出公告,实名曝光抓捕的卖淫嫖娼人员及年龄,号召市民积极举报卖淫嫖娼窝点。当时也引发了社会的巨大争议。 有评论称,公开卖淫嫖娼人员信息是一种变相羞辱,“当事人涉黄违法,被处以治安惩罚或者被收容教育,已经接受法律制裁了。公安机关没有凭据再来一个‘二次惩罚’。”甚至有人指出,用贴“大字报”的方式来羞辱当事人,这是特殊年代的低级行为,也是法制不健全的活标本。 迫于舆论压力,武汉警方张帖的告示随后被撤掉。当时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的魏主任回应此事件称:贴告示曝光是民警个人行为,实名曝光的做法不太妥当。以后将不再直接公开涉案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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