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遭性侵系造谣 编造者或担刑责

热点 作者:有料 2019-06-27 08:42:55
6月27日中午,澎湃新闻从贵州省公安厅了解到,在天津公安机关的支持下,贵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在网上传播“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及信息的发帖人赵某某进行了讯问。初步查明,网上传播的“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均为他从网上收集,而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信息系其编造。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澎湃新闻6月26日报道,当晚,有网友爆料称,贵州毕节市和黔东南州凯里市疑有幼儿园和孤儿院内的儿童被成人性侵。由于事发地不详,众多网友、官方部门和媒体共同行动,核查是否属实。 当晚8点至11点,贵州各地公安先后发声。毕节市、凯里市、黔东南州警方均告诉澎湃新闻,当地已介入调查,核实事件是否属实。其中,黔东南网警官方微博@黔东南网警巡查执法留言称,已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 事件发酵后,有网友发现,该事件的爆料截图中,有照片系盗图,并怀疑该事件的真实性。 相关新闻:盗图引“幼儿疑遭性侵”真实性成疑,编造者或担刑责 “贵州幼儿园、孤儿院幼儿疑遭性侵”事件引发舆论风波。然而,有细心网友发现,该事件的爆料截图中,有部分照片系盗用网络旧图,事件真实性遭质疑。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流传网络的初始爆料内容中,网友@VictoriaGuy曾发出多张打了马赛克的照片,其中两张女童趴在床上的照片与某微博认证博主2018年7月26日23时38分发布内容高度相似。6月27日零点44分,@VictoriaGuy的微博已销号。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事件真相有待公安机关调查,如举报线索属实,涉事人员或构成猥亵儿童罪,如受害对象为幼女的,还可能涉嫌强奸罪。周浩同时表示,如爆料确为虚假信息,依照《刑法》规定,编造者或被追究刑责。 澎湃新闻注意到,6月26日17时17分,网友@上帝之鹰_5zn率先在微博发文,称其接到网友投稿称贵州毕节某福利院管理人员给院内女童洗脑,让她们为有恋童癖的成年男子提供性服务,该帖引发大量关注后被发帖者删除。 18时53分,网友@鹅组兔区爆料亦发布微博称,疑似毕节、凯里两地幼儿园孤儿院被重金贿赂养成幼儿满足兽欲,并发布多张聊天截图。20时13分,贵州黔东南州网警官方微博@黔东南网警巡查执法在此微博下回复称,已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21时40分,网友@Starrynighto儿童保护在微博发文,承认豆瓣小组流传的微信讨论截图为该团体成员的群聊截图,并称该团队早在6月1日已接到相关投稿,并于次日向110总号和毕节市公安局电话报警,又于6月3日在贵州省公安厅网页报警。 至此,“贵州孤儿院幼儿疑遭性侵”事件已在网络引发广泛关注,26日晚,贵州毕节、凯里、黔东南州警方先后发生,称已介入调查,核实事件是否属实。 26日晚间,事件突然出现转折。有网友发现,该事件的爆料截图中,有部分照片系盗图,并质疑该事件的真实性。 澎湃新闻注意到,流传网络的初始爆料内容中,网友@VictoriaGuy曾发出多张打了马赛克的照片,其中两张女童趴在床上的照片与微博认证博主@秦XXXXXXX灵2018年7月26日23时38分发布内容高度相似。27日凌晨,澎湃新闻拨打@秦XXXXXXX灵资料中所留的手机号码,提示已关机。27日零晨,@VictoriaGuy的微博已销号。 贵州省公安厅官微@贵州公安6月26日深夜通报称,目前,贵州省公安厅已派出工作组赴属地指导调查。如情况属实,将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如信息不实,也将依法追究造谣者责任。 对此,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事件真假与否有待公安机关调查,如举报线索属实,涉事人员或构成猥亵儿童罪,如受害对象为幼女的,还可能涉嫌强奸罪。 依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周浩指出,如果猥亵对象为儿童,则应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猥亵手段如抚摸、亲吻、搂抱、手淫等,都构成本罪。” 周浩表示,如果受害对象为幼女的,涉事人员还可能涉嫌强奸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说:“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身心、智力等方面尚未发育成熟,没有性承诺权利,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低,与她们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均构成强奸罪,并应从重处罚。” 周浩同时指出,假如此次爆料确为虚假信息,依照《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者,将被追究刑责。与此同时,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浩告诉澎湃新闻,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打击的是故意犯罪行为,即直接造谣者,以及明知是谣言仍传播的传谣者。他强调,对于已尽到核查仍无法确认真伪的,不具有传播谣言恶意的传播者一般应当免责。 6月27日上午,贵州省民政厅微信公号“贵州民政”发布消息称,当地民政部门已对毕节市9所儿童福利院、黔东南州6所儿童福利院和设有儿童部的5所社会福利院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网传情况。同时,毕节市已对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幼儿园展开全面排查,对疑似“风车幼儿园”进行重点排查,黔西和七星关区各1所大风车幼儿园,也未发现网络所述情况。目前,各地民政部门正在扩大范围,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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