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对人脸、人声等编辑时应取得同意

动态 来源:快科技 2024-11-30 01:46:10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通知,批准了《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

该文件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GY/T411-2024,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技术要求》规定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数字虚拟人的技术要求,对于数字虚拟人分类、应用场景、形象、驱动技术、平台能力、安全能力提出规范要求。

其适用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数字虚拟人的系统建设、创作和应用。

《技术要求》提出:

数字虚拟人应用主体对其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处理个人信息前,应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方式、范围;

当对真实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进行编辑时,应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广告]赞助链接:

四季很好,只要有你,文娱排行榜:https://www.yaopaiming.com/
让资讯触达的更精准有趣:https://www.0xu.cn/

公众号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