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暂行管理办法出台》“留给P2P平台的时间不多了”
2016年8月24号下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也意味着P2P网贷行业首部业务规范政策正式面世。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借款上线的规定。
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500万。
此规定一出,必将对做企业借款、车辆抵押、房屋相关贷款的P2P公司带来巨大影响,这三类业务除了汽车抵押涉及的贷款部分在20万以内,房屋相关贷款基本都在20万以上,企业相关贷款更是在百万级别以上。也就说借款人想在一家P2P贷足自己所需资金十分困难,多家借款又会增加操作繁琐、借款时间延长,同时由于借款上线的规定所借金额可能无法满足借款需求,从而使借款人试用别的借款渠道去借钱。P2P平台如果不能找应对有效的应对方法,平台交易量会在《P2P暂行管理办法》实行后下滑,P2P平台的估值也会因此下滑,同时P2P概念股也会因此下跌。
不过好消息是,《P2P暂行管理办法》将会有12个月的过渡期,但在这12个月的过渡期内去做业务的转型、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去满足《P2P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又显得时间太短暂,借用一句中国足球解说名句“留给P2P平台的时间不多了”。
《P2P暂行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众多投资机构而言无疑增加了P2P行业投资的风险,机构在P2P行业的投资也更加谨慎。据清科私募通数据显示投资机构共参与P2P行业投资322起,披露金额总计6044.67百万美元,其中获得投资的企业175家,参与的投资机构总共185家。
在清科私募通披露的322起P2P行业投资事件中,2014年发生135起、2015年发生198起、2016年截至目前发生76起融资,近三年可以说是机构布局P2P行业火爆的3年,但随着《P2P暂行管理办法》的出台,接下来P2P行业的融资热度可能会出下滑。在接下来这12个月的过渡期内,P2P平台除了应对《P2P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还要面对平台自己本身融资困难的问题。不过还有一点值得考虑的就是,不同平台最高借款额,然而怎么确定借款人在不同平台的借款额呢?难道让平台完全公开共享借款人信息吗?《P2P暂行管理办法》这一条实施起来的难度似乎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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