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网络传言…官方回应!广东发布重点人群居家用药指引

百家 作者:广东共青团 2022-12-28 15:09:38

网传“仍有德尔塔变异株流行”?

官方回应  


近日,网络上有传言称,我国部分地区同时流行德尔塔变异株和奥密克戎变异株。此外,也有传言称2020年病毒株又来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组织专家和武汉疾控作出解答。


我国是否仍有德尔塔变异株流行?


近日,网络上有传言称,我国部分地区同时流行德尔塔变异株和奥密克戎变异株。


对此,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所长许文波表示,根据实时动态监测,国内没有发现德尔塔变异株在流行,也没有发现德尔塔变异株与奥密克戎变异株重组。从12月初至今,国内监测到9个流行的新冠病毒亚分支,都属于奥密克戎变异株。网传的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共循环或者说有重组,是不实谣言。



国内是否产生新的变异株?


许文波介绍,从12月初至今,中国疾控中心通过抽样调查,完成了1142个病例的全基因组测序,发现奥密克戎变异株亚分支BA.5.2和BF.7占全国流行的绝对优势,两者合计超过80%。此外,还有7个奥密克戎变异株亚分支也在流行。


许文波介绍,这些亚分支中没有发现特征性的基因组突变,都是境外输入而来。12月共发现31个奥密克戎变异株亚分支输入国内,其中也包括正在国外加速传播的BQ.1、XBB等亚分支。


北京未在社会面发现原始株、德尔塔等

非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


近期,网上有传闻,北京已有德尔塔毒株等新冠病毒变异株流行。对此,北京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研究员潘阳表示,近两个月来,北京市流行的新冠病毒为奥密克戎变异株BF.7分支和BA.5.2分支。近期没有在社会面发现XBB、BQ.1等变异株流行,也没有发现原始株、德尔塔等非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流行。


潘阳介绍,在我国及全球其他地区,通常情况下会呈现1至2种主导流行株和少量其他毒株共同流行的情况。目前,北京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为BF.7和BA.5.2两种分支,与我国目前病毒的流行分布情况是比较接近的。


新冠病毒在变异过程中是否会出现“返祖”现象?潘阳说,新冠病毒从奥密克戎变异株回复突变为原始株的概率,在理论上是非常小的,目前在全球也没有观察到类似先例。


当前北京流行的BF.7分支和BA.5.2分支,均属于奥密克戎变异株BA.5的子分支。潘阳表示,这两个分支进化距离较近,氨基酸序列有较高的相似度,两分支感染者产生的中和抗体具有一定的交叉保护作用。既往感染能给人体提供一定的免疫保护能力,但这种保护力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渐降低。同时,感染者的临床表现也受到自身健康情况、流行株情况、环境因素等多种因素影响。需要提示的是,有研究数据显示,与仅感染过一次新冠的患者比较,两次或更多次感染的患者由于多次感染效应累加,会产生更高的累积健康风险和疾病负担。因此潘阳提醒,康复后也要继续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避免二次或多次感染的出现。


不同变异株是否会导致再感染?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王贵强表示,对于绝大部分免疫力正常的人来说,半年内人体内都会存在有效的免疫抗体,同一毒株的二次感染概率极低,即便感染了也不会出现严重症状。


王贵强表示,如果出现新的变异株,或者新的亚分支表现出很强的免疫逃逸能力,是可能导致再感染的。根据人体内的免疫抗体,再感染的间隔时间越短,症状通常越轻,间隔时间长了,症状就偏重。因此,这轮疫情过后,大家仍要注意做好健康防护。


2020年的病毒株又来了?

武汉疾控回应


近期,网络上流传,是不是2020年的病毒株又来了?为什么大家感染后的症状有很大的不同?武汉市目前到底有多少奥密克戎变异株在流行?武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所所长杨小兵做出了回应。


杨小兵介绍,武汉市常年在武汉市第一医院和武汉儿童医院两个哨点医院采样监测,每周一次,每次20份咽拭子样本。12月中旬开始增加到每次40份,本周又增加了金银潭医院为采样哨点医院。监测数据显示,现阶段武汉市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仍然是BA.5.2。从10月份至今,在采集的样本中检测到的病毒全部是BA.5.2变异毒株,没有发现其他型别毒株。


受寒冷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疫情中,病毒感染后很多人都出现了症状,主要是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咽干、鼻塞、腹泻等,上呼吸道症状明显。也有出现肺部炎症的情况,但相对患病的人数来说,出现肺部炎症的比例比较小。


国家卫生健康委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将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杨小兵介绍,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7种,丙类传染病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甲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间限制,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冠、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要求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丙类传染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经过3年的变化,新冠病毒感染的主要特征也演变为以发热、头痛、咽痛、咳嗽这类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为主,肺炎已不是主要症状,造成的健康危害也已经明显降低。但是,要引起注意的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仍然是引起肺部炎症的病原体之一。如果感染后较长时间没有恢复,并出现咳嗽、发热、胸闷等加重情况,要及时就医就诊,防止演变为重症。


杨小兵指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后续防控工作目标将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春节返乡出游、放假开学、节后返岗…

春运工作方案来了!


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印发了《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方案》要点如下:


2023年春运面临新形势新变化:


  • 一是春运客流将从低位运行加快反弹,客流总量可能出现大幅度增长;

  • 二是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

  • 三是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

  • 四是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


《方案》要求:要扎实推进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千方百计确保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高效顺畅,千方百计打通旅客出行从起点到终点全链条、各环节,确保旅客出发安全、返程顺利。


多措并举保障错峰有序出行:


  • 各地要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 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

  • 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

  • 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

  • 各地可结合本地疫情高峰期研判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性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出行。

  • 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的城市,可根据需要研究出台春运期间阶段性暂停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措施。

  • 保障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回家过年和返岗。各地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

  • 务工人员集中输出地、输入地要加强衔接配合,引导和保障返乡返岗务工人员安全、健康出行。

  • 返乡返岗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结合实际组织开行务工人员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

  • 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和教学计划安排,避峰错峰安排春季开学返校。原则上,高校应尽可能避免在春运期间开学。确需在春运期间开学的,要坚持“一地一案”“一校一策”“一级一策”组织开学返校,尽量避开春运返程客流高峰期。

  • 离校返校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开行学生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

  •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春运期间群众自驾出行态势,引导自驾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避峰错峰出行。

  • 各地要提前发布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严格落实优化后的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

  • 加强数据监测,及时共享游客规模、运力等信息,统筹做好运游衔接和运力调配。

  • 针对大范围疫情感染、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制定完善滞留游客处置应急预案,及时有序做好滞留游客疏运工作。

  • 针对走亲访友、农村赶集等集中出行需求,通过加密城乡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延长运营时间、开行赶集班、增加预约响应服务等方式,加大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力度。


提高交通物流运行效率:


  • 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 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

  • 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

  • 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站、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及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管理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 各地要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全力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

  • 强化重点物资运输公路服务联合保障,坚决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车辆拥堵。

  •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障整车合法装载国家统一目录内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便捷通行。

  • 高速公路和水上服务区确需关闭部分区域的,要保证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正常运转。

  • 严禁随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保障国际海上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



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 制定并落实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 有条件的公路服务区,可设置车辆停放和司乘人员休息专区,为具有发热等症状的群众提供饮水、如厕、休息等服务。

  • 组织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实行症状管理。从业人员要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必要时可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 原则上不安排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运输活动;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

  • 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

  • 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 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关于春运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


  • 充分考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和客流大规模增长对运输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全方位、全链条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 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坚决杜绝运输工具和设施带“病”运行。

  • 对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重大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处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

  • 各地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感染率。


广东省卫健委发布最全指引

六类高危人群感染新冠这样用药


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有哪些症状?无症状需要用药吗?重症应该如何就医?老年人、儿童、哺乳期妈妈、孕妇发热可选用哪些退热药?儿童可以两种退烧药交替使用吗?儿童发热何时考虑去医院?



12月2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该指引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药学部、急诊科、儿科、妇产科等多个专科的专家指导完成,重点解答了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可能出现哪些症状,无症症是否需要用药,重症应该如何就医等问题;权威解答了老人、儿童、孕产妇感染新冠后居家用药的疑问;特别提醒重点人群居家治疗常用中成药及用药注意事项。


指引指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相较于新冠病毒原始毒株的致病力和毒力都已大幅降低,大部分感染者多表现为轻症或无症状。但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包括老年人、婴幼儿、有基础性疾病和未接种疫苗的人群来说,仍有可能会出现一定比例的重症。


感染新冠后的临床表现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部分患者可以鼻塞、 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为主要表现。


无症状不需额外药物治疗


问:什么是无症状?无症状需要用药吗?


答:无症状是指无明显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无症状患者不需要额外药物治疗,建议做好隔离,通过生活护理调整身体状态,充分休息以便尽快恢复。


轻症无肺炎表现


问:什么是轻症?轻症应该如何处理?


答:轻症患者可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嗅觉及味觉障碍等,无肺炎表现。


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反应差、呼吸急促。极少数儿童可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出现类似川崎病或不典型川崎病表现、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或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等,多发生于恢复期。主要表现为发热伴皮疹、非化脓性结膜炎、黏膜炎症、低血压或休克、凝血障碍、急性消化道症状等。一旦发生,病情可在短期内急剧恶化。


轻症患者主要是对症支持治疗。症状明显的病人可对症使用退热、止痛、镇咳和治疗腹泻药物等缓解,然后通过自身产生的抗体得到自我恢复。如果对症用药3-5天仍无好转,需及时到医院就诊。


六大人群是重型/危重型的高危人群


问:什么是重症?


答:重型/危重型的高危人群包括:


1.   > 60 岁的老年人;

2.  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等基础疾病者;


3.  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减退状态);

4.  肥胖(体质量指数 ≥ 30);

5.  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孕 28 周到产后一周);

6.  重度吸烟者。


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  持续高热超过 3 天;

2.  出现气促(<2 月龄,RR≥60 次/分;2~12 月龄,RR≥50 次/分;1~5 岁,RR≥40 次/分;>5 岁,RR≥30 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

3.  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4.  辅助呼吸(鼻翼扇动、三凹征);

5.  出现嗜睡、惊厥;

6.  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患有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心脏基础疾病,且病情不太稳定的老年人群,或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及没有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群,是出现重症新冠肺炎、高危人群中的高危,需要格外重视。


发热几天不退等情况应及时就医


问:重症应该如何就医?用什么药物?


答:值得注意的是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如果发热几天不退,同时出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心悸、明显体力下降或是基础性疾病加重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在特殊时期,老年人一定要重视日常血氧监测,当外周氧饱和度≦93%时应及时就医,需警惕老年人“沉默性缺氧”(对缺氧反应迟钝,感觉不到胸闷、呼吸困难等)。高危人群要密切监测生命体征。


用于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新冠抗病毒药物有阿兹夫定、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阿比多尔等,可以抑制病毒复制,减少细胞和组织损伤。但这些药物都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不可自行用药,必须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老年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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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年人发热可选用哪些退热药?


对于一般无基础疾病的老年人,较为安全的退热药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洛索洛芬等退热药,选择一种即可。如果有严重基础疾病如重度肝肾功能不全退热药的选择建议咨询医务人员。此外老年人在使用退热药大量出汗后要注意血压的监测。


高热超过3天不退者,可使用安宫牛黄丸,具体剂量为每次0.5丸,每天2-4次。


  • 老年人出现感冒等相关症状,选择什么药物治疗?


新冠感染与普通感冒或流感的部分症状有相似之处,一些抗过敏药物可有效缓解流涕的症状,比如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但这类药物部分可能引起嗜睡的药物不良反应,在服药期间需格外注意预防跌倒。


关于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轻型对症治疗可以选择的药物详见下表:


  • 老年人用药注意事项:


(1)老年人应尽量减少用药种类,尽量避免多种药物同时使用,特别是避免多种同一作用中成药同时服用。

(2)对于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建议一定要加强基础疾病的管理,改善睡眠质量。

(3)服药后加强观察和监测,清淡饮食。若老年患者症状加重不能控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老年患者在发热、乏力时尽量卧床休息,预防跌倒。


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儿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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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童发热可选用哪些退热药?


2个月之内的婴儿,不推荐使用退热药;3个月以上婴儿,体温> 38.5 ℃以上的,推荐使用对乙酰氨基酚,6个月以上婴幼儿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退热,单用一种即可,不要与含有退热成分的复方感冒药合用,也不要与清热解毒的中成药或冲剂合用。下面是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用法及注意事项。


(1)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常用于儿童退烧,有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和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2种剂型。对乙酰氨基酚用量为每次10-15mg/kg,两次用药需间隔至少4-6个小时,24小时内不超过4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2.0g或2岁以下60mg/kg/d,2-12岁75mg/kg/d(以两者中较低剂量为准)。大于6岁的儿童可选用乙酰氨基酚片剂退热。蚕豆病(G6PD缺乏)应慎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烧。


(2)布洛芬


布洛芬常用于儿童退烧有布洛芬混悬滴剂和布洛芬混悬液2种剂型,布洛芬用量为每次5-10mg/kg,两次用药需间隔至少6-8个小时,24小时内不超过4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40mg/kg或1.2g(以两者中较低剂量为准)。>12岁的儿童可选用布洛芬片剂退热。蚕豆病人发烧可用布洛芬退烧。


  • 儿童可以两种退烧药交替使用吗?


使用退热药的主要目的是减轻发热所导致的不适,并不能让体温降至正常,也不能单纯以发热程度来判断疾病严重程度。不建议两种退热药交替使用,也不建议同时服用两种退热药,小儿肝肾功能未发育完全,服药不当可能会增加孩子的肝肾负担,造成不良反应。


  • 儿童发热何时考虑去医院?


如在家中采用物理降温和服用退烧药仍无法控制体温,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个月以内的婴儿出现发热眼神不灵活、烦躁、吃奶差、哭声无力、鼻翼翕动等,都应及时就医。


如果婴幼儿有持续高热、伴有精神差、呼吸增快、呼吸时胸骨上凹陷或四肢冷、皮肤有紫绀或者花斑者;或者患儿呕吐剧烈、腹泻、尿少等都是需要立即去医院就诊的危急情况。新冠患儿高热时容易发生抽搐,所有发生抽搐的孩子都需要去医院就诊。


  • 儿童出现感冒等相关症状,选择什么药物治疗?


如有咳嗽症状,婴幼儿可以多吃一些母乳或多喝水,如果家中环境干燥可以开加湿器,通过增加液体摄入稀释痰液,缓解咳嗽。婴幼儿咳嗽时,不建议应用镇咳药物,因为咳嗽的动作可以排出呼吸道的分泌物,避免气道内痰液积聚。


如果有家用雾化吸入仪器,可以雾化解痉、抗过敏、祛痰药物止咳祛痰。如咳嗽比较严重、气促,建议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止咳祛痰类药物。


关于儿童出现相关症状有哪些药物选择,如下表所示:


注意事项:以上药物用法、用量应根据药品说明书规定(不同剂型、厂家可能限定的年龄范围不同)或咨询医生、药师后确定。



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居家用药指引(孕产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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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妇发热首选什么退热药?


孕妇发热首选单一的对乙酰氨基酚。对乙酰氨基酚在妊娠期使用相对安全,妊娠安全性为B级。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在妊娠早期的风险,尚无统一定论,但对于孕30周以后的孕妇,禁用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因为该类药物可能导致胎儿动脉导管的早闭。


  • 哺乳期妈妈发热选择什么退热药?


哺乳期妈妈发热时建议选用单一成分不影响哺乳的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不建议使用阿司匹林等退热药。


  • 哺乳期妈妈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是否可以继续哺乳?


母乳是婴儿最佳的营养来源,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新冠病毒通过母乳传播,因此鼓励母乳喂养。但为了尽量减少婴儿感染的风险,哺乳前后要注意手卫生,亲喂时请戴好N95口罩,定期清洁和消毒妈妈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如果咳嗽症状明显或母亲因自身状况不能耐受亲喂可借助吸奶器将奶吸出或临时选用配方奶,防止病毒传播。


  • 哺乳期妈妈服药的注意事项


哺乳期妈妈新冠病毒感染期但若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建议遵医嘱服用,服药时间建议在母乳喂养后立即服用药物,尽量间隔2-4h后再母乳喂养。母亲用药后也应观察宝宝的反应,是否有嗜睡、腹泻等。


  • 孕产妇出现感冒等相关,选择什么药物治疗?


关于孕妇出现相关症状的药物选择,如下表所示:


重点人群居家治疗有哪些常用中成药?


对于新冠病毒感染或疫情期间的普通感冒,无论是预防、治疗还是早期干预,中医药均具有一定优势。


12月2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出炉了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特别提醒重点人群居家治疗常用中成药及用药注意事项。


  • 新冠病毒感染的对症治疗,可以选择哪些中成药?


新冠病毒感染以发热、头痛、咳嗽、咽痛、乏力、食欲不振为主要症状,早期治疗以对症治疗为主,参考北京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中药部分)》药品清单,以下表为居家治疗的常用中成药以及用药注意事项。



  • 服用中成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 以上解表药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 同种功效的中成药不可联合使用。

3. 不同类别的中成药联用应注意避免寒热冲突。

4. 不推荐中成药与中药汤剂的联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有的药品无标明儿童用量,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根据年龄或体重给予减量。


阳康后,这10件事别急着做!


最近,不少“阳过”已经“阳康”了,开始恢复正常生活工作,但这10件事仍不能操之过急。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北京日报(Beijing_Daily)、湖北发布、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健康广东、广东省卫健委官网等,广东共青团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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