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烟火!科学开展核酸检测,广东多地优化防控措施→

百家 作者:广东发布 2022-12-02 14:43:43


近日

广州发布优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后

多个区宣布解除临时管控区


广仔留意到

后台有粉丝提到

关于核酸检测的问题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

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

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应

↓↓

广州疾控:不按行政区域全员核酸,不代表不开展核酸检测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新闻发言人张周斌表示,对于核酸检测而言,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不代表不开展核酸检测,而是优化为对风险岗位重点人群分类开展固定频次的检测,对重点机构开展抽样检测,对工作和生活有需要的市民开展便民检测,“其实就是用监测的思维和便民的手段,筑牢第一道防线,实现疫情的早发现。”


广州卫健委:广州实施分类核酸检测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屹介绍,目前,广州市分类实施核酸检测,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核酸检测策略。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规定频次的核酸检测,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根据市民出行、就医等日常需求,做好核酸“按需检测”的服务保障。各区根据辖区内人员分布、人口密度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一定数量的便民采样点;鼓励家庭自备抗原试剂盒。



解封首日

不少“打工人”重返岗位

餐饮店有序开放堂食

广州的街头人间烟火气重现


1

桥——通了!

12月1日8时

洛溪大桥正常通行

早高峰期间,桥上的车辆快速驶过

番禺区和海珠区之间通行顺畅
广州大道上车辆川流不息

人行道人来人往



公共交通——开了!

2


广州地铁昨天早上

也迎来恢复日常通行的

首个工作日出行早高峰

因疫情防控停止运营的部分地铁站

和海珠有轨电车

均已恢复正常运营



上班族匆匆而过
寒风吹不散打工人的热情

大家纷纷开启返岗“奋斗”模式

一切井然有序



3

堂食——恢复了!


管理措施发布后

广州海珠、天河、荔湾、番禺等

多区已恢复堂食



堂食恢复后

大家的“第一餐”选了什么?

今天广州降温

一碗热气腾腾的汤粉

和煲仔饭成为许多人的选择



广州部分茶楼

也喜迎开放堂食后的第一批顾客



大家出行之前

别忘了查看

各区最新防控措施

↓↓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查看实时防控措施)



感受完人间烟火气

再来看看广州各区

以及省内多地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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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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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优化完善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37号)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优化完善全区防控措施:


一、除第35、36号通告划定区域外,此前发布的其他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二、全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落实扫场所码措施。特殊场所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返校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四、大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3岁以上尤其是60岁以上的市民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全程接种满6个月成年人请尽快接种加强针。


五、居民群众要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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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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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我区除高风险区外全域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履行“四方责任”。党委政府明确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负起主管责任,各单位夯实主体责任,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


二、恢复生产秩序。各类生产经营性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密闭半密闭场所恢复营业,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堂食,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落实扫场所码措施。特殊场所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恢复线下教学。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有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阶段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幼儿正常返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有序恢复服务。具体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四、加强自我防护。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五、加快疫苗接种。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尤其60周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人员请尽快接种加强针,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5号)》相应措施即时解除。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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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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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优化完善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为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封控管理要快封快解,应解尽解,尽最大努力减少因疫情防控给群众带来的不便。


二、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科学、精准原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的标准,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扩大密切接触者甄别范围,不以时空伴随作为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密切接触者原则上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隔离。


四、科学开展核酸检测。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五、加快疫苗接种。坚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精准摸底,精细管理;坚持优化服务,提供便利;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动员;坚持加强监督,推动落实,特别是要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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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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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优化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我区除高风险区外全域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党委政府明确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负起主管责任,各单位夯实主体责任,个人履行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汇聚疫情防控合力。


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密闭半密闭场所恢复营业,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堂食。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落实场所环境卫生制度,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市民朋友凭健康码绿码通行,配合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场所、特殊场所如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有序恢复线下教学。高职院校、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返校复课安排按教育部门通知执行。


四、持续加强自我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保持1米社交距离。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就诊。


五、疫苗接种应接尽接。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的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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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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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优化完善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83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高风险区以外,在我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有序恢复全区社会面正常流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居民群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保持适当距离等措施。


二、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网吧、夜总会、棋牌室、KTV、酒吧、桑拿洗浴场所等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其他场所凭绿码进入。


四、普通门急诊凭绿码就诊,住院病人及陪护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入院。


五、学校、幼儿园具体返校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六、重视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3岁以上尤其是60岁以上的市民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个人健康。


七、居民群众要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


八、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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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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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需要,经综合研究决定,优化完善全区防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党委政府明确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负起主管责任,各单位夯实主体责任,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


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市民群众凭绿码通行,落实扫场所码措施。重点特殊机构(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等)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有序安排返校复课。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返校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四、继续强化自我防护。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保护个人健康。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五、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大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请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3周岁以上尤其60周岁以上人群要积极参加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工作。


以上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时起施行。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2年11月23日发布的《南沙区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11月25日发布的《南沙区关于强化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2022年11月27日发布的《南沙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相应防控措施即时停止执行。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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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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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深圳将进一步优化以下管控措施。


一、科学精准划定高风险区。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封控管理要快封快解,应解尽解。11月30日,全市解除高风险楼栋5个,解除封控530人,减少因疫情给群众带来的不便。


二、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科学、精准原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扩大密切接触者甄别范围,不以时空伴随作为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密切接触者原则上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隔离。


四、科学开展核酸检测。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五、加快疫苗接种。坚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精准摸底,精细管理;坚持优化服务,提供便利;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动员;坚持加强监督,推动落实,特别是要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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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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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精准做好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符合解封条件的及时解封,封控管理做到快封快解,应解尽解。


二、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同时空、重点场所不再赋予黄码。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密切接触者原则上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居家隔离。


四、科学开展核酸检测。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五、加快疫苗接种。坚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重点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六、全市公共场所保持常态化管理。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网吧、夜总会、棋牌室、KTV、酒吧、桑拿洗浴场所等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其他场所凭粤康码绿码进入。


七、坚持“落地检”服务。继续按照“免费、自愿、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


八、乘坐飞机、高铁、列车和跨省长途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普通门急诊凭绿码就诊,发热门诊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


十、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广大市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避免聚集。出现发热或其他相关症状的,请及时就诊并做好自我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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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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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

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管控措施,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现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定高风险区。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封控管理要快封快解,应解尽解。


二、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科学、精准的原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扩大密切接触者甄别范围,不以时空伴随作为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为防止疫情在社区聚集传播,密切接触者原则上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在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隔离。


四、科学开展核酸检测。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五、加快疫苗接种。坚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疫苗接种在预防重症、死亡等方面仍具有良好的效果,6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感染新冠病毒后易引发重症的危险人群,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更是重症的高危人群,要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特别是要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多源、多链多亚型交织散发特点,我市各地区要科学精准防控,特别是加强基层村(社区)、各机关单位、各企业和建设工地的防控策略,及时扑灭散发疫情,杜绝发生局部聚集疫情;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社会单元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握好防控的责任和主动权。为落实基层防控工作,提出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细致做好来(返)韶人员服务和管理。严格落实主动报备,请跨省跨市来(返)韶人员提前扫描“入韶报备”葵花码或使用微信小程序“入韶报备”填报来(返)韶信息、查询来韶最新防控政策及核酸检测有关情况。跨省跨市来(返)韶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韶。乘坐高铁、大客车、出租车、网约车、自驾车等交通方式跨市来返(韶)人员,应自觉在交通站场、道口核酸采样点配合进行“落地检”。


二是动员群众参与落实基层防控。通过公开工作电话、建立微信群、大喇叭广播、群众联防等方式,引导群众互相提醒、共同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基层“三人小组”加强城中村防疫管理工作,劝导外地来韶人员落实“三天三检三不”要求,即抵韶后三天内核酸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三是做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防疫服务。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上门服务,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防疫指导。


四是提供便利核酸检测服务。增加社区和基层单位核酸采样点,满足广大居民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需求。做好四类人员健康管理,即做好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入境人员居家隔离期间健康管理和高风险岗位人员居家健康监测。


五是落实四方责任。及时制订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分层、分类、分级、分步有序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正常提供服务。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保持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韶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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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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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71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封控管理要快封快解,应解尽解。


二、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科学、精准原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扩大密切接触者甄别范围,不以时空伴随作为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密切接触者原则上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居家隔离。


四、科学开展核酸检测。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五、加快疫苗接种。坚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特别是要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六、没有发生本土疫情的镇街(园区)各类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按照常态化防控措施管理。发生本土疫情的镇街(园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社会面管控措施。


七、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群众要继续保持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第69号、第70号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解封≠解防

防疫仍不能松懈

不扎堆,少聚集

多通风,常消毒

出行请佩戴好口罩

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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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客户端、广州越秀发布、广州荔湾发布、广州海珠发布、广州黄埔发布、广州番禺发布、广州南沙发布、深圳发布、珠海发布、韶关发布、东莞发布

整合 | “广东发布”编辑部

编辑 | 蔡泽纯、吴展桥

校对 | 梁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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