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晒订婚照,女子竟被谣传为某会所8号技师!一怒之下她......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订婚照片(图片来源 网络)
7月17日,安徽合肥的俞女士在社交账号上晒出了自己的订婚照,照片中俞女士与未婚夫两人甜蜜而温馨,原本是幸福之举,然而,不料在评论区却遭人恶意评论,称俞女士为某会所8号技师,随后更有网友跟风起哄。
为自证清白,俞女士在网上晒出了自己从2019年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和日常工作截图。从俞女士贴出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部分网友已向俞女士道歉,并主动删除不实言论。但记者注意到,依然还有网友对俞女士身份提出质疑。俞女士表示已向合肥当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开具的受案回执单显示,7月18日派出所已受理俞女士被诽谤一案。
受案回执(图片来源 当事人社交账号)
18日晚,俞女士就被造谣一事,在网络上做出公开声明:“有网友传言我是某会所8号技师,并且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及侮辱诽谤,此事已经对我的精神及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本人已于7月18日报警处理,警方已证实我并非从事相关工作,在此附上受理记录以及本人日常工作的相关证明。”
“对于造谣诽谤者我已取证截图,留待警方处理。”俞女士称,后续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网友所说的某会所,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此事,“那个事情是一个谣言,我们这没有这样的技师,听说这事对那位女士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当事人应该已经报警了。”
一位与俞女士相熟的朋友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与俞女士相识已久,网上所谓会所技师的传言都是假的,俞女士有正规的工作。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多个在俞女士社交账号恶意留言的账号,要么显示注销状态,要么提示该账号违反社区规定,已限制部分功能。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也需要负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诽谤他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可能构成诽谤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黄琳 肖苔
实习生:苏乐 苏子涵
审核:苏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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