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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内参君 | CEO商业头版(ID:CEO-888888)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求助信息,看完被深深的震撼住了。一位博主在网上爆料了几张截图,这几张截图均出自一条巷子里的监控视频,有网友无意间看到这段视频,点进去之后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只见视频中一个看起来还是小学生的男孩,将一个比他小好多的女生拽进小巷子,并和她发生了xing关系!虽然是两个小学生,但动作熟练又快速,立马让这位网友警觉起来:如此熟练,是否是因为长期受男孩欺负?还是二人多次偷禁果?但由于视频内容过于敏感,所以只能以截图形式曝光求助。从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女孩全程低着头被这个男孩拉着扯着,尽管看不到她的表情,但也能有些明白:这不可能是自愿的。只见这个男孩把小女孩拉到巷子的这个“满意”地点后停下来,小女孩自己主动弯下腰,背对着这个男孩把自己的裤子脱下来!神态淡定,站姿轻松,像极了一个老成的猎人正在等待着自己的猎物乖乖上钩!!等小女孩裤子脱完摆好姿势,这个男孩已经迫不及待的一把拉过女孩,并开始发生xing行为......令内参君不解的是,从头到尾,这个小女孩并没有任何反抗和挣扎的行为,她像是习惯了一样,双手扶膝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任由和等待这个男孩动作的结束......就这样,这个动作一直维持到男孩停止自己的行为,然后两人一起整理衣服后消失在监控画面外......两个年龄和个头看起来都很小的人,却熟练又平常的做出了他们本不应该涉及的行为,这绝对不是正常的事。这种行为属于“强奸”吗?小女孩是否需要被帮助或者解救?在没有更多信息的情况下,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借助相关力量的介入和帮助。随着该求助帖的持续曝光,越来越多的网友关注到此事,而且,在不是互相愿意的情况下,这个男孩就太可怕了,情况性质很吓人。我们眼中“天然无公害”的小孩子们为什么有些会变的“无法无天”?不管过去还是将来,一个孩子的品性是随着父母的教导和环境的影响而塑性和变化。在属于孩子的年龄段,父母和家庭教育应该负第一的责任。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制定的保护法,并不是用来保护那些“恶童”的。

还记得“大连13岁男孩将10岁小女孩诱骗至家中杀害”这则新闻吗?2019年10月20日,10岁女孩琪琪上完培训班之后再也不见了。父母起初以为孩子失踪了,最坏的可能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谁知道,却在自己小区的一处灌木丛中,发现了孩子的尸体,她身中数刀,上衣被反扒到后背,前胸裸露在外面,裤子被褪到了膝盖以下。琪琪的身上,还压着两个垃圾袋,里面装着砖头和碎石块。他叫蔡虎,今年13岁,和琪琪的哥哥上同一所中学,和琪琪在同一个托班写过作业。当天下午他有预谋的去琪琪家的水果店打听琪琪的下落,然后在小区里一直蹲守等待琪琪回来,并热情的邀请琪琪到自己家来观赏小动物,谁能想到,刚进门,他就开始给琪琪按在了床上,准备性侵。愤怒之下,他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对着琪琪砍了7刀。然后,他趁着没人的时候,把琪琪的尸体拖到了灌木丛中。这个男孩在叙述这件事的时候,表情异常淡定,就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也像只是拍死了一只蚊子那么简单。他在抛尸琪琪后,还去小区门口超市,买了自己喜欢吃的零食。然后,回到家中,打开电脑,一边玩游戏,一边吃零食。在琪琪父母寻找琪琪的时候,他还走出来,“关切”地问琪琪找到没有。然后,他回去以后,还站在自家阳台上,对着灌木丛中拍视频。拍完视频,他还发到自己班级的群里,还故意称有个11岁(虚岁)的女孩死了,吓死自己了。他还表示,警察已经怀疑自己,但是自己才虚岁14岁,言外之意,如果是他杀的,也不用坐牢。人虽小,但心恶,敢做坏事,还会伪装,并且小小年纪能够抓住法律的漏洞来为自己的行为开脱......2004年,黑龙江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暴了同村14岁的女孩明芳,但由于赵立宝当时只有13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所以很快被释放。面对这个结果,被害人家属气愤不已,于是再次诉诸法庭,经审理,黑龙江省通河县法院判决赵力宝向明芳赔偿医药费等各种费用9021元。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他拿着刀悄悄地从窗户潜入明芳家中,借着月光对着宋慧丽连捅多刀,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宋惠丽杀死……13岁的少年如此的丧心病狂,行事已经不能用“残暴”来形容,这样的孩子,对于社会是极大的威胁,对于生命安全是极大的隐患。这些孩子的外表看起来无害,但所作所为却让人不寒而栗。他们利用孩子的身份和未成年法的保护,逃过了法律的制裁。正如东野圭吾在《彷徨之刃》里说:“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有坏人而已。”我们以为孩子还小,不懂犯罪,但孩子不会因为小,就不会犯罪。人心叵测,不要低估孩子的恶毒,也不要低估人性的复杂。
根据最新调查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主要三个方面:个人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董卿曾说:“你希望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你就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未成年人在认知和规则的学习方面存在短板,除了学校的教育,最重要的是家人的引导和教育。我们总能在孩子的身上看到他们父母的影子,这就是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潜移默化形成的榜样力量,孩子会根据自己所见所听,来慢慢树立自己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其实,说到这里,我们再来回顾一下上面两个“恶童案”中父母的处理方式,或许可以明白这些孩子作恶的原因。杀害琪琪的凶手蔡虎,他的父母面对孩子造成的惨案,并没有愧疚和伤心,而是表现除了极大的冷漠。他们也从未对被害者父母表示过任何歉意,更别提主动赔偿了。他们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缺少了对于孩子的管教和引导,蔡虎的母亲经营干货店,父亲经营烧烤摊,夫妻两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得不到关怀的孩子,他的内心就会失落,脾气就会暴躁。而且在惨案发生之前,小区居民曾经多次向其父母反映,孩子有很多不良行为。但是,父母都是置之不理或者敷衍了事,从来都没有认真地管过孩子。最终,多次犯错,没有得到及时纠正,最终聚沙成塔,酿成大祸。不管孩子提出的要求多么不合理,一家人也会想办法去满足,他十几岁便辍学在家,与街头流氓厮混,看色情影片......小孩子原本是治愈这世间不快乐的天使,是幸福快乐的“代言人”,但有些家长的“生而不养”,狠狠的给这个社会增加了一个又一个恐惧和黑暗。《亲爱的弗洛伊德》里有句话:“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保护法》。”而为了阻止这些未成年孩子继续作恶,最新《刑法修正案》规定,对于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了如故意杀人罪等严重罪行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未来,刑法可能会再修正年龄,从12岁到11岁,从11岁再到10岁,甚至更小,让那些看似无辜的小恶魔,再无肆意作恶的理由。当然,除了法律的及时跟进,家庭的引导和关注应该排在第一,绝对不能缺席!绝对不能忽视!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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