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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收养子女一直是很常见的事,会选择收养子女的一般出于三种原因。一是因为自己无法生育,所以想要收养孩子;二是相熟的亲朋好友托孤;三是路上捡到被遗弃或被虐待的孩子,出于同情心理给对方一个家。这三种收养原因都很常见,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虽然稀少,又的确存在的可怕收养原因,那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

在1997年的一个寒冬夜里,庞某兴瞥到了路边的一个婴儿。在这样寒冷的温度下,其亲生父母就把她扔在大街上,无疑就是想置其为死地。带着些许善意的庞某兴,还是把这个只有二十多天大的女娃抱了回家。当时的庞某兴家境也十分贫寒,但是他还是给这个女娃提供了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所以从这个行为来看,他似乎是个难得的好心人,但如果让之后已经懂事的小庞再做一次选择,她一定不会愿意被庞某鑫抱走。因为遭亲生父母遗弃已经是在童年蒙上阴霾,而此后的17年,她也一直活在地狱之中。据小庞说,在自己四岁左右的时候,这个所谓的养父就对她伸出了罪恶之手。一开始,庞某兴借口说骗小庞,她的身体里有小虫子,要给她拿出来....是的你没看错,就是4岁,而且这并不是偶尔,从这以后庞某兴开始了对小庞的持续侵犯之路。频率不一,有的时候是一天两次,有的时候是两三天一次。随着年纪渐长,小庞对男女之间的一些问题有了初步了解,也她终于意识到庞某鑫的行为是多么令人作呕,试图反抗过庞某兴...

但在庞某兴面前她的反抗几乎可以说是完全无效的,庞某兴时常会对她进行言语威胁。还早早就叮嘱过如果小庞敢把这件事说出去,就不让她上学,就把她赶出家门,让她在外面流浪活活饿死也没人管......连续不断的恐吓对小庞的精神产生了严重影响,她不敢再对庞某兴表示出明确的拒绝,但日复一日的侵犯已经快要将其逼疯。庞某也曾想过自己出去读书是否就能摆脱这一切,但事与愿违。

在小庞上专科学校读书后,庞某兴仍然不放过她,竟然会借着探望女儿的名义来学校找到自己,将自己带到学校旁边的宾馆继续折磨。小庞无法想象自己的人生要在这样的阴影中永久持续下去,已经快到崩溃的边缘,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朋友苏某。小苏从她那里得知此事后,立刻劝小庞保留证据报案,让庞某兴这个禽兽不如的所谓养父受到惩罚。在朋友的劝说之下,小庞克服了内心长期积压的恐惧,一次庞某终于鼓起勇气,偷偷打开手机摄像头记录了一切。虽然成像不那么清晰,但是仍然可以辨别出庞成鑫脱掉庞某的衣服。因为上文已经说过庞某鑫自己本身就非常穷,更别说供庞某读书,庞某读书的资金其实来自另外一个好心人劳阿姨的资助。小庞将自己这些年受到的折磨,以及拍下的证据全都摆在劳阿姨面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庞某兴一开始虽然给她上了户口,但压根没有登记收养关系。也就是说,没有这个收养关系,小庞就对其没有赡养的义务。那为何他还是收养了这个孩子?除了当初那丁点儿善意,更多的是别有所图。贫穷使得他没有老婆也没有孩子,但他又有生理需要,所以干脆捡了个女婴回家,以满足自己的兽欲。由于被告人和被害人为养父女的特殊关系,法院认为,被告人利用其优势地位多次对幼女实施强奸犯罪,致使被害人身心严重受创,犯罪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庞某兴在庭审过程中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辩解其并未威胁过被害人。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庞某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本该是无忧无虑的青春年华,而小庞却遭受了养父从小到大长达17年的性侵!如果是一个生活在正常环境,拥有着健全三观的女性,在被人侵犯后,大部分会人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但对于小庞来说,她需要生存,就不得以一次次地选择听从,只能在成人后,才敢有说不的勇气。也唯有提高相关法律的震慑力,才能让这些人渣有所顾忌!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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