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万!又一地悬赏

百家 作者:楚天都市报 2022-02-18 19:54:50
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从海上输入,昨晚(2月17日),广东省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南都记者注意到,其中提到,对提供和举报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此前,广东已有珠海、中山、江门、潮州、梅州等多地征集相关举报线索并将给予奖励。

陆丰市通告表示,为切实做好该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境外疫情从海上输入,坚决防止非法入境人员从该市沿海登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陆丰。特此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和举报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为:
陆丰市公安局:110;

打击走私部门:0660-8519943,殷警官 19925089905(微信同步);

出入境管理部门:0660-8522828 , 陈 警 官 19925089139(微信同步)。

具体奖励标准按照《陆丰市对涉走私、涉偷渡违法犯罪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执行。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此前

报道



据此前报道,为进一步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广东珠海、中山、江门、潮州、梅州、汕尾等地开展打击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治理行动,发动市民力量,征集相关举报线索并将给予奖励。其中,广东江门台山、新会两地各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


珠海:
最高奖10万
已有人领走首笔10万

2月15日及16日,珠海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分别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发布悬赏:
  •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 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


  •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


2月16日,珠海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向热心群众发放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金。据悉,这是高新区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通告》后,发放的首笔奖金。


据悉,2月15日晚上,根据热心群众提供的线索,珠海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反走私反偷渡工作专班成功抓获一批非法入境人员。


珠海发出首笔走私偷渡线索奖励金 图源:珠海高新区


惠州:

大亚湾最高奖50万


2月12日,惠州大亚湾公安发布——

  • 奖励标准:
    凡举报参与、从事偷渡、走私人员或船只等线索的,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视案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 举报方式:
    0752-5577000或110

2月16日,惠东县公安局发布——

  • 奖励标准:
    凡提供线索查获有走私物品或抓获偷渡人员的,案件成立的先行奖励5万元,同时结案后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情报奖励金。

  • 举报方式:
    如发现以上行为,市民可拨打110进行举报,亦可直接拨致电蔡警官(13502255777)、曾警官(13802353709)。


东莞:最高10万


  • 奖励标准:
    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
    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
    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110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9-23055555进行举报。
    邮件举报。举报人可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亲临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东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中山:最高5万元


  • 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5万元;
    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1.5万元;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千元。

  • 举报方式:
    13590893916、13560635110

江门:
新会、台山各设百万奖励基金

2月16日,江门市新会区发布通告,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款项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


  • 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000元, 同一案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 举报方式:
    江门市新会区打私办:0750-6286991;0750-6286992。


2月16日,江门市台山市发布通告,台山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


  • 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000元, 同一案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 举报方式:
    台山市公安局:0750-5612345;0750-5625699;(24小时)
    台山市打私办:0750-5982733(上班时间)

潮州:最高奖5万

2月16日,广东省潮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通告:凡向潮州市公安机关提供潮州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走私、偷渡案件的,将予以奖励。

  • 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给予3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有违法犯罪事实协助查办的,给予2万元以下奖励;
    提供查办线索的,给予5千元以下奖励;
    举报走私有关单位、组织的,给予1万元以下奖励。

  •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有特殊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5万元以下奖励;
  •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给予1万元奖励;
  • 举报企业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线索的,每查获1个企业单位,并查获10人以上(含10人)的,给予2万元奖励,少于10人以下的,给予1万元奖励;
  • 每查获1名“三非”偷渡者,给予1千元奖励,最多奖励1万元。

2月17日,潮州市公安局再发布“关于海上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 奖励标准:
    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
    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3万元。
    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5万元。

  •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潮州市公安局                    110或0768-2351908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0768-5811402
    饶平县公安局                     0768-7802260
    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        0768-2210110
    潮州市公安局枫溪分局        0768-2973333
    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     0768-2358317
    潮州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  0768-229111
    微信举报。微信公众号:平安潮州(pinganchaozhou)。
    亲临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潮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梅州五华:最高奖5万

  • 奖励标准:
    举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5万元;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3万元。

  • 举报方式:
    24小时举报电话:“110”、13826628110;
    线索举报联系人:邹警官(13923016983)。
    信件举报:五华县公安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214号),邮编514400。

来源: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编辑:肖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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