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后信贷机构热点、疑难法律问题详解实战研修班!

百家 作者:信贷风险管理 2021-05-27 17:49:50
课程背景


风险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等信贷机构的核心生命力,法律风险是银行等机构在信贷业务中面临的非常重要的一类风险。近两年,国家密集发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其中《九民审判会议纪要》、《民法典》、《新担保制度解释》修改后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对信贷业务都将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民法典》及《新担保制度解释》已经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新规实施后,信贷机构面临的法律问题相对以往更加复杂和更加专业,信贷机构只有迅速提高业务人员专业能力才能更好顺应时代的挑战,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商业可持续。

为了提升信贷机构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提升信贷业务人员的法律技能,我们专门研发了本课程。本课程授课老师孙自通老师本身是律师,专注信贷、担保领域多年,孙老师不仅精通法律,对信贷业务流程也有详细的了解和实操经验,其出版的专著《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及法律实务》(上下册)获得了99%以上的好评率。孙自通老师将围绕信贷业务流程,结合最新案例,对信贷业务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课程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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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模块一  主体准入法律风险

问题 1:《民法典》规定了哪几类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问题2:公司股东个人作为借款人贷款,贷款用于公司经营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问题3:夫妻一方对外提供保证担保,能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问题4: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借款法律风险?
问题5:60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借款法律风险。
问题6:居委会、村委会能提供担保吗?——《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条解读。
问题7:学校和医院能做借款人吗?
问题8:学校、医院提供担保的法律问题——《新担保制度解释》第6条。
  1. 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能做保证人吗?
  2. 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的区别?如何理解以公益为目的?
  3. 民法典关于可以抵押和禁止抵押财产的变化。
问题9:借名贷款,能否要求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一起偿还?出借人明知存在借名贷款还发放贷款的风险?
问题10:冒名贷款的法律风险
  1. 冒名贷款中的借款合同是无效还是不成立?
  2. 银行违规发放冒名贷款的刑事风险
  3. 发放新的贷款化解冒名贷款,新贷款合同效力如何?
  4. 被冒名人产生不良征信,银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5. 如何更好的防范冒名风险?
问题11:以未成年人或智障人士名下的房屋抵押、存单质押法律效力如何?——《民法典》第35条解读

模块二  担保的一般规定

问题12:如何理解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常见非典型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条解读
  1. 《九民纪要》第66条和《新担保制度解释》第63条解读;
  2. 《民法典》第388条解读
  3. 《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条解读
  4. 《新担保制度解释》关于非典担保的规定
问题13:差额补足函、流动性支持函等的性质认定及风险防范?——《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6条解读
问题14:关于反担保的相关问题——《民法典》第387条、689条解读。
  1. 反担保与本担保——反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到底是什么?
  2. 担保公司不代偿,能不能行使反担保权利?
  3. 担保公司不代偿,银行能不能行使反担保权利?
  4. 担保合同无效会不会影响反担保合同的效力?
  5. 保证反担保的保证期间怎么计算?
问题15:担保范围未包括律师费,律师费能不能让担保人承担?
问题16:担保责任的范围大于主债务范围的法律效力?——《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条解读
  1. 担保合同中就担保责任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2. 主债务不包含律师费,担保范围包括律师费,法院能否支持?
问题17:共同担保之实现债权的顺序
问题18:同一债权存在多个第三方担保时,第三方代偿后能否相互追偿问题?——《九民纪要》56条、民法典392、699、700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解读。
问题19: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担保人的法律后果——《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4条解读。
问题20:银行能不能通过单笔转让的方式将债权转让给社会上的企业和个人?
问题21:银行如果存在不当行为,其他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免责?
问题22:关于公司给他人提供担保——《新担制度解释》第7—12条
  1. 《新担保制度解释》关于越权担保效力的最新规定——《新担保制度解释》第7条解读。
  2.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未召开相应决议担保效力如何?
  3. 在越权担保中,如何认定债权人在接受公司提供担保时是善意的?
  4. 如何理解形式审查义务?——债权人需不需要去决议现场?
  5. 债权人在接受公司提供非关联担保时要审查哪些文件?
  6. 债权人在接受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时要审查哪些文件?
  7. 债权人在接受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时一定更要看公告吗?——《新担保制度解释》第9条解读。
  8. 哪些情形下,即便没有决议担保也有效?——《新担保制度解释》第8条解读。
  9. 公司章程中对于由哪个机构提供担保没有规定,债权人在接受该公司提供担保时须审查哪些公司机关决议?
  10. 关于公司担保的新规则对于信贷行业贷前调查有何影响?
  11. 执行董事能决定非关联担保吗?
  12. 分公司提供担保除总公司授权外,是否需要公司有权机关决议授权。
  13. 银行和担保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担保的法律问题
  14. 如何理解债务加入准用担保规则?
问题23: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7条解读。

模块三  保证担保相关法律问题

保证担保的5大基本点
问题24: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哪些主体不能做保证人?——《民法典》683条解读。
问题25:保证方式的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新担保制度解释》第25条解读
附:如何理解先诉抗辩权?
问题26:如何理解保证期间?——《民法典》692条、《新担保制度解释》29-34条。
  1. 保证期间约定成多长合适?2年还是 3年?
  2.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仅向部分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利,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保证人?
  3. 反担保的保证期间怎么计算?
  4. 撤诉对保证期间的影响——《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1条
  5. 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2条
  6. 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法律效力如何?
  7. 分期履行的债务,保证期间何时开始计算?
  8. 保证无效时保证期间是否适用?——《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3条
  9.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是否需要依职权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已经届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4条
问题27: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是否有效?——《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5条
问题28:连带保证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什么时间中断?——《民法典》第694条
问题29:最高额保证相关法律风险——《民法典》690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5、30条。
  1. 如何理解最高额保证担保中的决算期、最高限额?
  2. 最高额保证如何约定最高限额?
  3. 最高额保证如何约定保证期间?——《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0条解读;
  4. 决算日是确定担保的债权余额还是担保责任余额?
  5. 借款到期日已经超过最高额保证约定的债权发生期间,是否在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内?
    思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在决算期发生的债权,还是在决算内到期的债权?
  6. 债权人宣布债权提前到期导致该债权提前进入决算期的,是否有效?
  7.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如何理解?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民法典》第690条规定解读。
问题30:保证合同无效的常见事由及法律后果?
问题31:如何认定保证欺诈?——常见保证欺诈案例分析
最高院典型案例:主合同当事人隐瞒真实借款用途,构成保证欺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模块四 抵押和质押担保法律风险

问题32:《民法典》关于可以抵押财产的变化
问题33:《民法典》关于禁止抵押财产的变化
问题34:耕地能抵押吗?——《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解读
问题35:林权抵押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问题36:机器设备抵押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问题37: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7条第1款
问题38:以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等设定抵押的合同效力——《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7条第2款
问题39:违法的建筑物能抵押吗?——《新担保制度解释》第49条解读。
问题40:划拨的土地或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能抵押吗?——《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0条解读。
问题41: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不是废纸一张?抵押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新担保制度解释》第46条。
问题42:如何理解民法典403条中的“善意第三人”?——《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4条解读。
问题43: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抵押,法律效力如何?——《民法典》311条关于善意取得规定解读。
问题44: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物,债务人偿还部分贷款,能不能解除部分抵押?
问题45:农村的房屋能抵押吗?
问题46:在建工程抵押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1条解读
  1. 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财产是否包括续建建筑物?
  2.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冲突。
  3. 承包商书面放弃工程款优先权,是否有效?
  4.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购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的冲突与协调。
  5. 购房者的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权是不是优先受偿?
  6. 银行出具书面函件,同意开发商预售,抵押权是不是还继续有效?
问题47:被担保的主债权不确定或者担保财产不确定,会面临什么法律风险?——《民法典》第400条解读
问题48:如何在抵押和质押合同中对担保财产进行描述,使担保财产特定?概括性描述效力如何?——《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3条解读。
问题49:最高额抵押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
  1. 最高额抵押和普通抵押的区别?
  2. 如何理解最高额抵押中的最高债权额?债权最高额还是本金最高额?
  3. 最高额抵押的最高限额如何确定?
  4. 最高额抵押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能否纳入最高额抵押范围?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5. 债权发生时间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但到期日超过债权确定期间,是否在最高额担保的范围内。
  6.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类型如何约定?
  7. 最高额抵押中债权确定期间约定成多长时间?
  8. 最高额抵押变更登记对信贷业务的意义。
  9. 如何理解综合授信合同的性质?
  10. 债权余额超过最高限额的法律后果?
  11. 当最高额抵押遇见查封?主观说VS客观说
  12. 抵押物被查封后主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是否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13. 在最高额抵押反担保中,抵押物被查封后代偿的,相应债权在不在最高额抵押反担保的担保范围内?
  14. 最高额抵押物被法院查封后又解封的,抵押物是否恢复到初始自由状态。
问题50:股权质押操作要点及常见风险
  1.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 夫妻一方以持有的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取得配偶同意。
问题51:应收账款质押——《民法典》第445条解读
  1. 哪些应收账款可以质押?
  2. 如何理解现有应收账款和将来应收账款?
  3. 应收账款质押一定要办理登记吗?
  4. 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及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确认的法律意义——《新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解读。
  5. 虚假应收账款质押的责任承担——《新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解读。
  6. 项目收益权的操作要点——《新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解读。
  7. 学校收费权能否权利质押?
  8. 应收账款质押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最常见情形?
  9. 应收账款质押的常见交易结构
  10. 能否通过让应收账款的付款人(次债务人)直接将款项付给债权人的方式实现应收账款质权?
  11.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应收账款质权是否消灭?——《新担保制度解释》第44条解读。
问题52:借款申请人持有的某商业银行的限制转让的股权,能质押吗?
问题53:保证金质押法律风险——《新担保制度解释》第70条解读
  1. 保证金质押的性质?
  2. 保证金账户应当以谁的名义开立?——出质人还是银行?
  3. 保证金质押生效的核心条件——特定化+移交占有
  4. 如何应对法院冻结保证金账户?
  5. 如何应对法院扣划保证金?
  6. 银行能否申请法院停止执行被执行人的保证金账户?
  7. 与保证金有关的案外人执行异议典型案例分析
问题54:存单质押操作要点
  1. 存单质押需不需要配偶同意?
  2. 核押在存单质押中的法律意义?
问题55:货物质押操作要点——《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5条解读
  1. 货物监管法律风险
  2. 货物还在出质人仓库,签订相应监管协议能否认定为实际交付?(占有改定)
  3. 偷梁换柱、第三人善意取得、监管方失职等风险防范
  4. 质物在监管期间发生损失的监管方承担何种责任?
  5. 浮动质押我国法律是否认可?
  6. 货物质押的日常管理
  7. 能否通过直接变卖的方式实现动产质权?
问题56:动产抵押的,能否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民法典》第404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6条解读
问题57: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能否是抵押物的价款?——《民法典》第416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7条解读
问题58:动产抵押和质押竞存时如何处理?——《民法典》415条
问题59:动产担保体系分析:所有权保留、动产抵押、动产质押、让与担保等。
问题60:担保物权消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民法典》393条解读。
思考:借款到期后,银行作为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担保物权能否认定为放弃担保物权?
问题61: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九民纪要》第59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44条解读。
  1. 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借款到期是否抵押也到期了? 
  2. 抵押权人未按照《民法典》第419条规定的在主债权诉讼内行使抵押权,抵押权是否消灭?
  3. 抵押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请求涂销抵押权登记,法院如何处理?
  4. 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否随着主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而顺延?
  5.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是否消灭?
问题62:当抵押遇见租赁——如何理解《民法典》第405条中的“已出租并转移占有”?
思考: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承租人已经占有出租的标的物?
  1. 当租赁权遇到查封;
  2. 当租赁权遇到抵押权;
  3. 租赁权设立时点考量——实际占有;
  4. 执行法院能否在执行阶段直接对租赁权确认,并带租约拍卖?
  5. 以租抵债获得的租赁权能否对抗其他债权人?
  6. 如何应对恶意倒签租赁合同?
问题63:抵押财产的转让的新规则——《民法典》406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43条解读。
  1. 《民法典》第406条解读。
  2. 抵押权人以抵押合同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为由主张抵押财产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3. 哪些情形下,抵押权人能否以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其抵押权为由,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问题64:房地分别抵押时如何处理?——《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1条解读。
  1. 如何理解一并抵押?如何理解“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2. 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对于地上房屋是否一并抵押?已经建成但尚未完工的建筑物是否在抵押范围内?
  3. 房产地分开抵押的法律效力
  4. 房地一体原则在执行阶段的体现
  5. 典型案例分析
问题65:抵押权随主债权转让——《九民纪要》第62条解读。
  1. 《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2.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后果;
  3. 债权转让对担保责任的影响;
  4. 债权转让未办理抵押转移登记的法律后果(《九民纪要》规定解读)
问题66:关于抵押权实现的相关法律问题?
  1.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2.  在合同中约定担保物权人有权将担保财产自行拍卖、变卖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是否有效?
  3.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与案件的管辖
  4. 审查与异议的处理
  5.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的问题
  6. 法律风险及预防措施
问题67:顺位抵押中的法律问题——《民法典》414条解读。
  1. 如何理解顺位抵押?
  2. “超出余额部分”抵押是否有效?
  3. 顺位抵押实现债权时,谁更优先?
问题68:当抵押遇见拆迁?拆迁人是否有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民法典》390条、《新担保制度解释》42条解读。
问题69:《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最新规定及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问题70:他项权证上登记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本金数额,而担保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以哪个为准?——《新担保制度解释》第47条、《九民纪要》第58条解读。
模块五  其他法律问题
问题71:债务人构成骗取贷款罪,是不是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保证人能否免除保证责任?
问题72:如何更好的防范假公章及冒名签?——人重要还是章重要——《九民纪要》41条解读
问题73:展期的法律风险汇总?
  1. 如何理解展期性质?——展期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延续还是建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2. 逾期贷款能否办理展期?
  3. 已经展期过的业务能否再展期?
  4. 抵押物被查封的债权能否办理展期?
  5. 主合同展期,抵押登记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6. 主合同展期,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法律后果。
问题74:借新还旧中的法律风险——《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6条解读
  1. 借新还旧的法律性质及界定
  2. 保证人以不知道是借新还旧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3. 主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是借新还旧,能否推定保证人对借新还旧明知?
  4. 以关联公司新贷偿还关联公司旧贷是不是借新还旧?
  5. 以借款人新贷偿还保证人旧贷是否构成借新还旧?
  6. 借款人偿还旧贷后,立即发放新贷,是否构成以贷还贷?
  7. 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是否适用借新还旧规则?
  8. 借新还旧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登记?
  9. 部分借款用于以贷还贷,担保人能否要求全部免责?
总结:无还本续贷模式下担保风险的防范
问题75:诉讼时效相关问题及风险
  1. 如何理解诉讼时效?
  2. 诉讼时效中断及常见中断方式?
  3. 过了诉讼时效如何补救?
  4. 只向债务人催收,保证人的诉讼时效是否一并中断?
  5. 只向保证人催收,借款人的时效是否一并中断?
  6. 诉讼时效届满后,借款人部分履行,能否认定为剩余债务诉讼时效的恢复或复活?
  7. 诉讼时效届满后的债务能否适用抵消?如果债务人在本机构有存款,银行能否直接扣划?
问题76:起诉时能否只起诉保证人或借款人?债权人放弃对部分保证人主张权利,其他保证人能否要求免责?
问题77:如果只起诉借款人,之后还能否对保证人另行提起诉讼?
问题78:能否申请追加未足额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问题79: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先查封如何处理?
问题80:按揭贷款法律风险
  1. 按揭贷款法律关系概述;
  2. 按揭贷款的操作要点;
  3. 按揭抵押和一般抵押一样吗?
  4. 按揭贷款法律风险分析(来源于开发商的风险、购房人风险、房屋的风险等)
  5. 如何理解开发商提供的阶段性保证担保?银行怠于办理抵押登记,开发商能否要求免责?
  6. 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2条解读。
  7. 如果开发商违约,买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贷款合同是否一并解除?买房人的还款责任是否免除?
问题81:以物抵债协议法律问题(《九民纪要》44、45条)
  1. 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实践性还是诺成性)
  2. 履行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
  3. 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
  4. 诉讼中(包括一审和二审)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法院如何处理?
  5. 诉讼中以物抵债法院能否根据抵债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
  6. 执行中的以物抵债?
  7. 执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债
  8. 执行和解与以物抵债?
  9. 《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课程收益


  1. 让学员系统了解《民法典》及《新担保制度解释》等最新法律、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

  2. 不讲空洞的理论,结合信贷业务及新规实施后的最新案例进行讲解,并给出应对策略。




参会学员


适合信贷机构、担保机构等各业务条线业务人员,既包括基层客户经理,也包括中层、高层管理人员。




名佳资深实战讲师


孙老师

中企清大教育集团首席专家顾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拥有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专注银行、担保等领域,年授课百余天,累计培训学员数万人,孙老师曾经接受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贵州银行、渤海银行、湖北银行、台州银行、甘肃银行、日照银行、广州银行、青岛银行、泸州银行、宁夏银行、辽阳银行、贵阳农商行、上饶银行、德州农商行、中原银行、武汉农商行、沧州银行、中山农商行、德阳信用联社、湖南省联社、湘潭农商行、濮阳农商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承德审计中心、衢州市办、内蒙古自治区联社、新疆自治区联社等机构以及各省级金融协会的邀请讲授实务培训课程,授课内容深受学员好评,为国内知名信贷、担保、互联网金融等行业权威风险管控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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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评价

报名付费





培训时间:2021年6月20日-22日,培训共计3天
(6月19日为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 山东*青岛(报名后具体通知)
培训费用: 

培训费:4980元/人(含培训费、专家费、场地费)主办方赠送三天交流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

内训咨询:为方便各地学员就地学习和针对性地选择培训课程,我们可根据需求提供公司内训服务,欢迎来电洽谈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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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13311276896(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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