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春节期间在家做饭、出去吃、叫外卖,要注意这些事项!

百家 作者:上海发布 2021-01-29 21:08:13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涉及选购加工食品、外出就餐、网络订餐、餐饮单位等注意事项。详见↓


市民选购加工食品注意事项

1.选购食品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超市、商店、市场和平台网店;坚决抵制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购买、不食用野蘑菇、食用野生河豚鱼和未经有关部门备案养殖加工的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酒类商品、配方不明或不安全的药酒。


2. 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内。


3. 购买散装食品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内容。


4. 购买食品要妥善保存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尤其不要轻信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注意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食品。


5. 网购生鲜食品应选择配送距离较近的商家,以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和保证冷藏冷冻的食品处于安全温度;购买冷藏冷冻食品品种和数量应根据自身冷藏冷冻空间和条件而定。


6. 市民在家中自行加工食物和用餐前,要勤洗手,处理进口冷链食品时要防止飞溅,肉禽蛋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


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看许可证照。现场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不到无证的餐饮单位就餐消费。

2.选“脸谱”等级。现场查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优先选择“笑脸(良好)”“平脸(一般)”等级餐饮单位就餐。


3.做好自我保护。用餐时,一是餐前要洗手;二是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三是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四是少吃生食、冷食;五是适度点餐,避免暴饮暴食,杜绝食物浪费;六是索取保留消费小票等凭证;七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注意保持与他人安全距离。


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选平台。选择正规专业的网络订餐平台或者品牌餐饮企业的APP订单,不选择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朋友圈”“微博”“微店”等渠道订餐。


2.选商家。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认经营资质,自觉抵制“黑外卖”。


3.查看“食品安全等级”。优先选择平台上“笑脸(良好)”“平脸(一般)”等级餐饮单位,不选择没有公示登记的餐饮单位。


4.选食品。优先选择风险较低的热食类食品;选择风险性较高的食品(冷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收货时查验是否采取冷藏措施,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收货。


5. 看包装。查验订购的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中的污染。


餐饮单位注意事项

1.避免超负荷经营。供餐人数较多时,菜肴工艺要简单,改刀熟食卤味要控制,生食菜肴要限制。


2.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餐饮单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查验并索取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等材料,做好信息追溯。


3.做到生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畜禽肉、水产品和蔬菜清洗切配要分开;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要分开;生熟食品工用具、容器要分开;熟食专间工用具、容器和冰箱要专用;从业人员要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手部要消毒。


4.食物要烧熟煮透,严格控制中心温度。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食品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要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动物性食品无血水。


5.控制食物存放温度与时间。菜肴当餐制作、当餐食用。熟食在常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存放超过2小时的,应在8℃以下冷藏或60℃以上热藏。


节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巡查,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规定给予举报人举报奖励。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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