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巨额债权骗取多家金融机构20亿元!

百家 作者:信贷风险管理 2021-01-07 17:13:25

信贷风险管理
信贷人专属交流、学习的平台
出品 | 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 | 刘乐荣

虚构巨额债权骗取多家金融机构20亿元融资案件
——是骗子太狡猾还是金融机构不够专业?

2019年5月,福建一家当地医药龙头企业的负责人失踪,多家金融机构受此牵连,涉及融资金额20亿元左右。2020年5月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相继披露该企业与信托公司的借贷纠纷,特别是2020年12月份披露两份针对同一笔金融机构融资2.5亿元的合同诈骗判决书,充分揭示了该企业如何虚构债权进行骗贷的细节及手段。尽管近年来曝光不少利用虚假债权骗取金融机构融资的案件,但笔者仔细研读两份合作诈骗的判决书后,不得不承认该龙头企业骗贷水平确实具备一定专业水平,虽然如此,骗子手段也并不是无懈可击,只要金融机构尽职调查到位,还是可以现场揭穿骗子把戏,实现成功堵截风险的目的。

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经林某等人介绍,A信托接洽并考察甲医药公司对某医院应收账款融资项目,虚构甲医药公司对某医院的巨额债权,由张某、李某、陈某伪造甲医药公司财务报表、药品销售清单、购销合同、药品目录等材料。


2018年8月31日,A信托与甲医药公司在福州市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购买及回购相关要素确认凭证》等协议,与医药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某及谢某签订了《保证合同》。当日,医药公司安排专人在某医院冒充该院工作人员对虚假债权进行盖章确认,骗取A信托工作人员信任医药公司对某医院的债权真实存在。2018年10月、11月,A信托公司连同甲医药公司投资的次级信托受益权0.875万元,共计3.5亿元放款至甲医药公司账户。至判决日,扣除医药公司自己认购资金、支付应收账款测试款、信托保障基金、本金及收益等后,给甲信托造成的损失为2.5亿元。


(注:上述案件来源于(2020)豫0191刑初482号张某、李某合同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豫0191刑初767号林威、苏舒合同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骗子与金融机构专业大比拼

(一)甲医药公司诈骗成功原因

1.获得从信托公司离职的高级经理林某的专业指导

林某原系某信托公司高级信托经理,在该信托公司任职期间就为甲医药公司提供融资服务。2017年6月份,林某从信托公司离职加入甲医药公司专门负责公司对外融资业务,按照融资额进行提成,但未建立劳动关系。林某加入医药公司后累计为公司融资24亿元,医药公司累计支付1.3亿元提成,其中林某自己获得0.38亿元,医药公司融资部负责人李某获得0.14万元。

林某作为高级信托经理,对信托公司的风险把握、风险意见、确权细节、项目运营情况都非常清楚,同时还拥有广泛的信托公司业务人脉资源,这些为医药公司设计骗局以及诈骗成功提供很大的帮助。

2.甲医药公司设计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全链条的骗局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某全盘操作,同时谢某和林某负责找金融机构,金融公司有意后,准备清单,公司人员各司其职,按清单准备材料。张某负责制作虚假的财务数据,伪造医院工作人员金某、赵某证件(注:赵某为医院不存在人员),提供虚假的网银系统;李某负责对接金融机构,为金融机构讲解虚构的医药公司债权等,负责伪造医药公司与医院药品购销合同;陈某协调医院会议室钥匙,提供确权场地,编造和提供医院金某和赵某信息,以供张某伪造证件;周某负责带金融机构人员到医院会议室对虚假债权进行确权;唐某负责冒充医院财务处副处长金某,在债权确认书上加盖伪造的医院公章,对债权进行确认;黄建芳负责冒充医院干事赵某,携带协和医院公章,本人或交予唐某在债权确认书上加盖伪造的医院印章,对债权进行确认。

从上述医药公司人员分工来看,甲医药公司充分考虑到林某的专业意见,始终围绕风险把握、风险意见、确权细节、项目运营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设计骗局,在这种情况之下,信托公司如果还拘于形式上的尽职调查及风险控制措施,那肯定要失效的。

3.选择以前业务合作量较大且目前仍有少量业务合作的医院虚构债权,为虚假债权最终获得信托公司确认提供了便利

甲医药公司一直与虚假债权医院有业务合作,应收账款多的时候也有几百万元,由于这种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甲医药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医院的财务人员及药品采购管理的人员较为熟悉,这种真中有假的情况大大提升利用虚假债权成功诈骗金融机构融资的概率。在医院已故财务负责人的配合下,甲医药公司开设了虚假医院银行账户,当信托公司需要检测债权时,甲医药公司利用该虚假医院银行账户转入相应资金到信托公司指定账户,据此信托公司进一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甲医药公司利用与医院工作人员吴某的关系,以召开厂家交流会的名义,先后10次左右获取了医院会议室的钥匙,同时支付15万元好处给吴某,为虚假债权医院确认提供便利;信托公司放款前派了两名工作人员到医院药房核实甲医药公司采购情况,但非常不巧的是,医院药房工作人员与甲医药公司业务人员和副总裁陈某都较为熟悉,尽管知道甲医药公司提供给信托公司销售票单造假,也未能当面告知信托公司人员。

(二)信托公司尽职调查效果点评

1.对熟悉客户放松警惕,未能坚持审慎经营原则

A信托公司参与尽职调查的张某反映,除了他所在信托公司与甲医药公司有融资业务外,还有多家信托公司也有融资业务合作,另外A信托公司前期也和甲医药公司有过一次事务管理类业务合作,项目管理由其他公司承担,A信托公司只是作为一个资金通道。笔者认为,A信托公司正是拘于上述两点原因,未能对甲医药公司的债权真实性有过多怀疑,警惕性不高,未能始终贯彻金融业务审慎经营原则。

2.拘于简单的现场查看、传统的资料审核进行初步确认甲医药公司债权真实性

根据A信托公司员工陈述及证言,A信托公司有两名员工一起到甲医药公司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过程中,他们查看了医药公司的仓库,收取了医药公司的营业执照,并且也查看了医药公司的发票、入库单以及供货合同,通过这些尽职调查,A信托公司的人员基本确认甲医药公司债权的真实性。非常遗憾的是,对于A信托公司上述尽职调查的手段和内容,甲医药公司在设计骗局和内部分工均有所考虑,甚至关注到更多,且制定应对策略。针对甲医药公司这种专业骗子而言,简单的现场查看、传统的资料审核肯定要失效。

3.现场债权确认环节过于留于形式,落入甲医药公司预先设定的骗局

在医院债权确认环节时,除甲医药公司、假冒医院工作人员外,两名信托公司人员、两名出资方人员、两名公证人员共六人,从人员数量已经足够多啦,但是六名人员都是集中在签约会议室,未能有效分工,未能从侧面了解相关信息的真伪,也就只能共同见证医药盖章的过程。但关键是,医院盖章人员身份是虚假的,印章也是虚假的,这样的见证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另据A信托机构张某反映,他和另外一名同事先后两次去医院确认债权,但是两次面谈的人员都是假冒医院身份的甲医药公司人员,这种债权确认方式次数再多也无用。
 
从上述A信托公司尽职调查过程分析来看,A信托公司所有的尽职调查步骤都落入甲医药公司精心设计的骗局中去,如果A信托公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更细致点、更多的获取独立信息来源,还是有机会揭穿A信托公司:一是资料审查时候,抽查一定量的发票,网络核实发票真实性,根据《税务稽 查 结 论》(榕税稽结〔2019〕6号)“该公司2018年1-6月申报增值税销售额3000万元”,纳税的销售金额与甲医药公司提交给金融机构报表披露的年销售金额100亿(注:其中涉案医院月销售金额三四亿元)相差实在太大,只要稍微在网络上查验下发票马上就能发现发票虚假问题;二是核实甲医药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情况,销售有假,采购也是必然假的,必要时候可以赴甲医药公司的供应商进行核实,同时结合甲医药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流水,那么也是揭穿甲医药公司的骗局;三是在医院盖章时候,印章可以随意拿出来,这本身就是不符合印章管理的常识,如果A信托公司员工稍微侧面了解盖章人员的身份,那么很容易揭穿一个在医院根本不存在的人员身份。

总结

债权融资关键在于核实债权真实性,在核实过程中重点关注人员身份、资料、交易、操作等四个方面。一是身份方面,不能拘于相关证件,结合现场拍照和录像,从侧面或单独去交叉检验关键人员的身份,确认人员身份真实性;二是资料方面,需要透过资料审视融资对象的经营情况,分析其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必要时可以通过公开渠道独立检验资料真实性;三是交易方面,对债权融资较大的企业,不仅要核实债权交易真实性,也需要核实采购供应商的真实性,对此除了可以到相关交易对手现场核实外,也可以通过融资对象银行账户流水核实,如果怀疑融资对象账户流水真实性,还可以陪同融资对象工作人员到相关银行打印一段时间交易流水进行验证;四是操作方面,在对债权最后确认加盖印章环节,需要重点关注加盖印章是否规范,如果印章可以随意拿出,那就说明该操作存在问题。在人员身份、资料、交易、操作等四个方面核实过程中,如果发现一方面存在重大疑点,那么需要对其他方面再次多渠道独立核实,不能一味听取对方的片面解释,这样假的终归是假的,再专业的骗子也能穿帮。



学习文章推荐


互动


看完了这篇文章感觉怎么样?
觉得不错可以转发到朋友圈哟!
一个专注信贷风险管理的公众号
ID:xdfxgl01
点个在看,写出你的想法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广告]赞助链接:

四季很好,只要有你,文娱排行榜:https://www.yaopaiming.com/
让资讯触达的更精准有趣:https://www.0xu.cn/

公众号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