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饭店倒塌29人遇难,该下跪道歉的不是那个80岁老人!
■ 来源 | 辣笔小尖椒(ID:lbxjj818)王耳朵先生(ID:huangezishiba)
其实这件事,我本来不想写的。
可今天一早,看到了某篇采访稿,还上了热搜,我真的是气死了,所以一定要来吐槽一下。
事情的最开端我想很多人都看到新闻报道了。
截止8月30日3时45分事故救援宣布结束,在断壁残垣中找到57人,其中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
而现场搜救画面曝光后,又一次次冲击着每个人的泪腺。
因为疫情的原因,举办寿宴的老人,本来并不想大操大办。
只是经不住亲朋的劝说,想要给他热闹热闹,所以就提前庆生。
而且这家饭店,已经开了十多年,大家压根就不会想到安全问题。
可谁又能料到,喜事转眼间成了丧事。
每当老人想起在事故中丧生的老伴,便哽咽地哭泣道:
“我老伴被砸死了……”
老两口的感情很好,两人没吵过架,但是一回首竟是无处话凄凉。
救援人员还在废墟之下,发现了一对父子。
因为救援难度太大,救援队员根本无法在第一时间将他们救出。
自始至终被压在钢筋水泥之下的父亲,都在用身躯牢牢地保护着胸前的孩子。
即使身体已经被压垮,可他仍然想用自己的肩膀给孩子保留一线生机。
只是命运实在太过残酷,父亲耗尽生命的坚守,救援队员全力以赴地施救,最后也没能保住这对父子的性命。
耳朵实在不敢想象,他们的家人看到这一幕会是多么的无助和痛彻心扉。
我们常常说,天有不测风云。
可很多时候,灾难本不该发生的,死亡本可以避免的。
饭店坍塌的事故正在紧急调查中,结果很快就会出来。
但那些来饭店吃饭的人呢?
他们或是趁着周末和家人一起开开心心地吃顿饭,或是在寿宴上给长辈道一声祝福,然后谈笑风生着回到家,继续享受阖家欢乐的假日时光。
而如今,他们的家还在,等待他们回家的亲人还在,可他们却不在了。
救援工作结束,接下来自然而然就应该开展调查、问责。
但我万万没想到,第一个出来下跪道歉的居然是一位80岁的老人。
这位老人正在这家饭店过80岁大寿,事故中死亡、受伤的人里,许多都是参加他寿宴的亲朋,他的老伴也在事故中离世。而当时他正在屋外招待客人,这才逃过这一劫。
按理来说,这坍塌事故,这位老人也是受害者吧?
子女要给老父亲过一个80岁大寿这很合理吧?选了一个在当地相对“高档”,很受欢迎的饭店吃饭,也合理吧?
可当时新闻一出,评论区里一堆网友指责老人:
办什么寿宴!你要是不办寿宴,就不会有这么多人来吃饭。你要是不请戏班子来唱戏,就没有来凑热闹的人,这样就不会有这么多人遇难了,你活着,死了那么多人,都怪你过寿!
在看到这些话的时候,我真的又气又难受。
当时我祈祷,祈祷老先生不上网不认字,看不到这些言论。
但我还是草率了,因为有媒体举着镜头找上门了。
“死了这么多人,你有什么感受?“
“对这场事故,你有什么想说的?”
“为什么原本拒绝寿宴,后来又同意了?“
“为什么要提前一天过生日?”
......
最终,媒体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他们想要的刺激性报道。
老人对着他们的镜头下跪道歉了。
这段视频,这篇报道,上了热搜,拿到了上千万的流量,但我在看到的时候真觉得恶心。
你们想怎样?把老人逼死才能满意?
谁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他过寿的时候,能知道之后会发生这些事?
在自己的生日上发生这种事,这么多人是因为来参加他的寿宴而离世,即使跟他没关系,他也一定很自责、难受,干嘛还要这样对他二次伤害?
这件事里,真正该下跪道歉的人,是他吗?
据了解,聚仙饭店是1982年左右的村民自建房。
院子前后的两座小楼盖的时间比较早,而后又加盖了6次。
先是在院子中间加盖了预制板房顶形成“宴会厅”,之后又在院子最上部架设了一层简易彩钢板顶棚。
而这次坍塌的,就是里面的这个“宴会厅”
据陈庄村村主任说:
以前的农村自建房,都是由着房主随便加,从来没计算过地基承重什么的,修建工人也多是在村里临时请来帮忙的,管吃饭就行,也没有工钱。没什么资质,也很容易出现质量问题。
——临时工修建、6次搭建有没有违规、饭店建造的质量有没有豆腐渣工程的现象、监管部门有没有失职渎职行为、事后的救援和安置措施有没有及时到位...
这,才是此次山西饭店坍塌致使29人死亡的巨大悲剧之后,官员和媒体最应该深度报道的内容,这,才是公众和遇难者家属,最关心的根本问题!
背后的罪恶之徒他们不敢去骂去查,反倒是揪着一个痛失老伴和亲友、高龄80岁的老人“内疚、下跪、道歉”的采访视频不放。
——这群烂人,才是真正的阴坏!
是李大爷摆寿宴导致饭店坍塌的吗?
——今天灾难不降临到李大爷的头上,明天后天也会降临到张大爷王大爷头上。
李大爷是受害者!而不是作恶者!
倘若寿宴是村支书、村主任、村领导摆的,灾难事故发生了,齐鲁晚报还敢去采访报道吗?
柿子专挑软的捏,人专挑老实的欺负?
——你们可真是“良心媒体”!
所以,这不才是问题所在吗?
自建房可以用来作为商业使用吗?
消防、安全出口、房屋质量、经营手续等等是否都过关、齐全?
违法违规的违建、改装,就没有人来查?
这里面哪一点,媒体去调查一下,不比去围着80岁的老人采访有用?
今天逼他下跪,明天逼他赔钱?
是不是要把他逼死,才能满意?
我算是发现了,“受害者有罪论”真的是体现在方方面面。
今天还有一条让人愤怒的新闻
一个女孩勇敢的站出来,举报被人强奸。
女孩在长文中说了,她在被侵害后,很无措,很想求救,但是她不敢告诉任何人,不敢报警,因为她害怕“荡妇羞辱”,害怕一辈子被人指指点点。
她和林奕含一样,强奸犯用“爱”的名义一次次的骗她,而她只能用强逼着自己爱上强奸犯的方式来开解自己。
但是,当她发现,男孩伤害过很多女孩后,彻底醒悟,决定站出来举报。她希望她能让渣男得到惩罚,让其他女生免受他的伤害。
可结果呢?
她所害怕的荡妇羞辱,如愿出现了。
评论里的第一条就是:最初他追你的时候,你为什么要和他吃饭,为什么要跟他去网吧?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无知女子阳台砸核桃,导致楼塌,连累了老实的开发商,女子应该下跪道歉。”
“你买了汽车为什么要跑高速呢?居然还飙到了110码!”
就很奇怪,人们总期盼能有完美受害人,但受害人不完美,就是犯罪者犯罪的直接理由了吗?
为什么要对受害人那么大的好奇和恶意?
活着的被指指点点,死了也要被评头论足。
不出来,指责受害者不站出来维权,站出来了又对其进行羞辱、二次伤害。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多少人愿意去真正的共情。更多的是一边说着可怜一边看的兴奋的人。
很多时候,相比较直接伤害来说,外界的歧视和偏见更让人觉得恐怖。
孟子曾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对受苦受难的人,如果没有同情心,根本就不能称之为人。
而现在,不求你有恻隐之心,哪怕你做一个冷漠的围观者,瞟上一眼,随即离开。但请你不要对那些本就几近绝望的人二次伤害。
你不知道在别人身上发生过什么,就请不要去火上浇油。
不要再往别人的伤口上撒盐,把他们最后一丝生的希望都夺走。
真正该付出代价,遭受法律、道德上惩罚的人,是那些犯罪的恶人。
那些被伤害的人,我们该保护她们,鼓励她们。
生而为人,求你,务必善良。
本文综合自
我是王耳朵《山西饭店坍塌,29人遇难:有些人,我们已经见过了这辈子的最后一面》
辣笔小尖椒《襄汾饭店倒塌29人遇难,该下跪道歉的不是那个80岁老人!》
林孤小姐《饭店坍塌压死29人后,他们试图骂死那个下跪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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