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展·新书 | 罗翔:“刑法小王子”的普法道路

百家 作者:澎湃新闻 2020-08-17 21:40:15

2020年3月9日,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罗翔在自己的B站频道“罗翔说刑法”发布了第一条视频:“B站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罗翔”,接着在两天内涨粉百万,有关“法外狂徒张三”的各种段子迅速在青年用户群体中蔓延,罗翔火了。

其实在2019年,就有用户自发将罗翔在某法考培训机构的授课视频剪辑上传至B站。频繁出现在各种犯罪事件中的“张三”、大量惊世骇俗甚至颇具思想实验性质的奇葩案例、单口相声般有趣的语言风格构成了罗翔的A面:“法考段子手”,这也成为吸引大量青年用户的最初因素。

而正如罗翔在其新书《刑法学讲义》的自序中写道:“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学习刑法?是因为凶杀、暴力、色情的内容吸引眼球吗?也许有这个因素,但这绝非关键性的原因。如果把人类的知识比作一棵大树,刑法不过是这棵大树中一根极小分杈中的枝条。但这根枝条依然有对普遍真理的追求,正是这种对真理的追求拨动了人们的心弦。”

“人类社会的罪恶都从哪里来?”“正义客观存在吗?”“何为良法而治?”“如果自由不加限制,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这些对刑事案件、法律条文背后的人性幽微、社会结构、法理基础、哲学思想的追问与求索构成了罗翔的B面,也使得他的视频没有流于浅薄,而最终达到了通俗性、人文性与专业性的平衡。这位在学校里被称为“刑法小王子“的老师走出了一条和大众媒体时代法制节目全然不同的普法道路,成为近900万互联网用户的法律知识与法治思维启蒙者。

8月15日,罗翔在2020上海书展主会场为其新书《刑法学讲义》举行了签售会;16日,他接受了澎湃新闻等多家新闻媒体的群访。

“在我看来,包括刑法在内的每一门学科都可以引发人们严肃的思考,启迪人们对真理的向往,每一个人都有学习看似艰深的专业知识的能力。”《刑法学讲义》是一本写给非专业人士的刑法常识普及读物,全书共分九章,分别为《刑法基础知识》《犯罪》《刑罚》《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为普通读者构建起完整的刑法知识体系。正如书名所示,新书的行文风格与组织结构与罗翔的相关授课视频保持一致:口述语气+案例串联+思维导向——书中没有对法条的咬文嚼字,而是以案例串联起重要的法律知识,同时穿插法律思维与哲学思辨。

罗翔在活动现场

狐狸式智慧 VS 刺猬式思维

罗翔偏爱以阅读获取知识,在他看来,相比于视频,文字能够更好地与读者进行对话、激起读者的思考。而他希望借新书达到三个方面的作用:其一,传递刑法知识,“告诉大家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其二,传递法治精神,“刑法其实不仅要惩罚犯罪,还要限制惩罚犯罪的权力本身”——这种悖论性恰恰就是法治与法家的区分,也构成了法治的精艺,“一切的国家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其三,传递一个想法——拥有狐狸式的智慧而非刺猬式的思维,也即“在自己看重的立场上不要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我们永远要接受对立立场具有相对的合理性。拥抱一种多元主义的智慧,而不是过分地在自己的观点上执着”。

对读者而言,形成这样的法律思维或将使他们能够更理性地看待网络民意与法律判决之间的分野。网民的愤怒情绪构成了正义所依靠的民意基础,但同时,人类任何的情感都需要节制。“法律人非常看重两点。第一点是程序正义: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有正义,但由于人类认识的有限性,我们不可能达到一个绝对的正义。如果无视程序、追求所谓绝对正义,有可能会对正义造成摧毁性的打击,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把人们带入人间地狱。通过程序所实现的有限正义,即便是有瑕疵的正义,但它是在程序的基础上贯彻的,那么这种瑕疵我们也是要去接受的。”罗翔在采访中说,“第二点是法治的精神,法治的精神其实是一个双面不讨好的精神,一方面要对国家权力保持警惕,希望国家的一切权力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要对沸腾的民意进行约束,使其在秩序的范围内予以运行。双面不讨好,但恰恰就是法律人的使命。”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

《刑法学讲义》的扉页上印着一句话:“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 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凝结了罗翔对法律背后正义、哲学渊源的思考。正义客观存在吗?“至少我的阅读,我觉得柏拉图已经非常完美地告诉我正义是存在的,法律上一定是要追求公平和正义。”罗翔如是说。如果法律不追求公平和正义,那么我们必然走向法律技术主义——法律作为一种纯粹的技术,可以用所谓的精致的技术论证为一切命题寻找依据,可以用专业人士的意见来拒绝倾听民众的一切质疑。而法律技术主义在历史上造成的最惨痛灾难之一就是德国法西斯对犹太民族的屠杀。“我们最要警惕的可能就是这种法律技术主义。能够毁灭人类的只有几种东西,其中一种就是没有良知的技术,没有对错的知识。”因此罗翔认为,刑法与哲学的相互交织是不可避免的。刑法作为人类知识树上的一根分枝,一定会追溯到最根本的追求、最终极的意义——所有的学科在根源上是相通的,都是为了追寻自己,刑法也可以承载对智慧的追求。“所以为什么苏格拉底说学习是一种回忆,因为我们都有一些原初设置,如果刑法学它拨动了你内心中的那些元素,拨动了你内心中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那么知识大家就能够接受。”

而无论是理念的普及、还是法律实践的开展,“良法而治、普遍遵守”的法治蓝图的实现,都需要大量的法治人才。对于未来有意从事法律的年轻人们,罗翔给出了他的期许:“中国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人,还是缺法律专业的人,还是法律的精英人士?我们缺的是从自己内心中发出的真心、良善、正直和勇敢。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其实也不缺法律技术组织,我们缺的是真正认同法治精神,认同法治理念,以法治作为自己的信念,以法治作为自己使命的人。我们能做些什么呢?能让这样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跟人类伟大的灵魂对话,超越我们的父亲;然后真正地走入到人群中,去帮助那些最应该帮助的人,关注具体的人而不是关注抽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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