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邓世平案工伤被认定,家属放弃民事赔偿要求快审重判

百家 作者:澎湃新闻 2020-06-08 12:18:09

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受害者邓世平,目前已被认定为工伤,其家属获得工亡及丧葬补助金共计88万元。

6月8日,邓世平家属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了这一消息。据其介绍,为使司法机关从重从快惩治犯罪,邓世平的家人已放弃民事赔偿部分的诉讼。

湖南省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显示,邓世平受到的事故伤害,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1950年出生的邓世平,生前是怀化市新晃县第一中学总务处工作人员,2003年月1月失踪,直到2019年6月20日,其尸骸才从新晃县一中的操场内被挖出。

2019年12月,怀化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22日,新晃县一中校长黄炳松的外甥杜少平——该校田径跑道工程的实际承包人,对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邓世平心怀不满,遂伙同手下罗光忠,通过迷药、锤击等方式,将邓世平杀害于学校的项目部内,并掩埋在尚在施工的跑道泥坑中。

被告人杜少平被一审法院认定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法院对其以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另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8年的有期徒刑。

2020年1月10日,此案被湖南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怀化市中院对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此案背后的“保护伞”,案发后也备受社会关注。

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县法院对牵涉“操场埋尸案”的10名公职人员,以渎职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新晃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均被以徇私枉法罪判刑十五年;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水生被以徇私枉法罪判刑十四年;新晃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守钿、原大队长曹日铨、原侦查员陈领,新晃一中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被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县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被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2020年4月3日,怀化市中院对相关公职人员渎职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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