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鸣金网(ID:mingjin-wang)作者:张生
今天上午,最高法正式发文,故意高空抛物被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乃至故意杀人罪。最高法同时强调,具有以下情形的,依法从重处罚,不得缓刑:
这意味着,高空抛物首次被国家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而在此前的9年,一直适用的都是民法中的《侵权责任法》。这同时意味着,“一人犯事,全楼连坐”、真正的凶手却逍遥法外的不公不会再上演。
最高法痛下决心的背后,是数不清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2000年5月,发生在重庆的“烟灰缸砸人案”是法院受理的全国第一起高空抛物案,一过路男子被天降烟灰缸砸成八级伤残,因当时无法找到真正的凶手,整栋楼22户人被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
但令人唏嘘的是,截止2014年,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仅3人履行了法院判决,总共获得赔偿不足2万元,其余“连坐”的人都高呼冤枉,甚至有人扬言,“判了就判了,我反正不赔”,剩余赔偿款直到这两年在法院强制执行下,才多数才得到落实。
更可悲的是,就在发生这起惨案的同一个小区,依然有人三天两头从楼上往下扔东西。
2018年4月,一女子被“天降大狗”砸成高位截瘫,狗主人却不知所踪,女子怒告整栋楼,案件至今都没有进展。
也没有人知道会掉下来什么东西,除了狗,还有普通的瓶子,
就在昨天,浙江刚发生一起惨案,从22楼掉下的金属阀砸中楼下4岁儿童,目前还在抢救中,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更多时候,人们害怕的不是意外比明天更早来临,而是意外真的降临的时候,还有没有正义在背后帮我们撑腰。
央视曾专门做个一个实验,那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东西,却都有能置人于死地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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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空易拉罐,从15楼掉下,可砸破人头骨,从25楼抛下,可致人当场死亡。哪怕只是一个瓶盖,从20楼掉下来的冲击力,都有30斤重,如果砸到人身上,都很难安然无恙。
更不用说从8楼以上坠落的花盆,杀伤力已经堪比枪支。据有关报告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平均因高空坠物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过万,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有超过30人遭受天降横祸。
今天,最高法终于出手,明确将高空抛物入刑,所有有良知的人再不用担惊受怕。1、有高空抛物习惯的人,虽然法不溯及既往,但如果今后再乱扔东西,一旦出事,不但会触犯刑法,还会在征信上留下污点。2、家里有熊孩子的家长,“他只是个孩子”再也不是这类人的护身符,如果继续任由孩子胡来,法院可能会替你好好管教,同时刑事责任也少不了。3、老旧小区的物业们也要开始忙活了,最高法明确,如果因建筑物自身发生坠落造成他人伤害,相应物业会被追责。与此同时,家里有敞开式阳台的、没有防护的窗外放置东西的家庭,都需要行动起来了,不要因为无心酿成的意外发生了,才开始悔恨没有早点动手。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敬畏生命,也是在敬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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