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催收技能及不良资产处置实战训练班!12月7日-8日

百家 作者:信贷风险管理 2019-11-06 08:22:46
活动背景

你在清收中是否遇到过如下问题:
●清收工作进展缓慢,尤其是大额贷款清收苦难重重
●清收人员清收知识和技能欠缺,人员素质无法满足需求
●无法准确找出客户痛点,缺乏沟通技巧
●债务人失联、找不到财产、催收成本高、回款效果差
●唯一一套房真的不能执行吗?
●面对逾期,是协商、是起诉,还是?信贷人员一筹莫展,无所适从。
●如何处理"放款难、收款更难"的两难问题?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的效力如何?
催收能力是一项技能,是一项需要一定理论指导的技能,需要系统的研究及实战演练才能有效掌握,但遗憾的是,目前国内缺乏对逾期清收的系统研究和梳理,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紧缺。目前,不良贷款清收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如何有效清收逾期和不良贷款是信贷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特邀请催收领域权威专家带您破解催收难题,让您识别各种信贷风险,并通过实战案例分享的方式传播实用风险防控措施与催收实战技能。
本课程特色如下

实战--如何处理"放款难、收款更难"的两难问题?
实操—根据客户情况设计清收方案手把手教您打造清收流程
实用--只讲对您有用的清收知识、要点与业务流程
邀请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农信社等机构的行长、副行长、支行行长、行长助理、董事长、总经理及催收资产保全部门、;各担保、小贷、典当等企业负责人及业务、催收从业人员;各省市金融主管部门领导及会员单位。
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9126日-8 ,培训共计2
其中12月6日为全天报到,培训地点:北京
课程大纲

模块一  逾期追偿、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风险管理
1、借款合同的签订与后期逾期追偿的关系
2、民法总则及司法解释对诉讼时效相关规定的解读
3、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都包括什么
4、银行提起诉讼后又撤诉,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5、银行提起诉讼后因没有缴纳诉讼费,法院按撤诉处理,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6、银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被法院驳回,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7、银行在报纸上发布催收公告,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8、银行如何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催款函
9、银行发送催款函,可否选择顺丰快递?
10、银行发送特快专递催款函,但是收件人拒绝签收被退回,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11、银行发送特快专递催款函,别人代为签收,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12、诉讼时效届满后,如何补救
13、如何申请参与分配
14、快速取得执行依据的方式
15、如何利用支付令回收债权?
16、对于财产保全最新司法解释的解读!
17、唯一一套房真的不能执行吗?
18、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先查封如何处理?
19、多个债权人如何处置和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 
20、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21、借款人所有的房屋已经出售但暂未过户,法院能否查封并拍卖。
22、常见执行异议类型及处理
23、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要求其配偶偿还?
24、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5、借款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否有偿还责任?
26、假公章和冒名签的法律后果分析及防范。
27、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做共同借款人,法律效力如何?
28、冒名贷款和借名贷款法律风险及防范?
29、分公司做保证人是否有效?
30、未在保证期间内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责任是否消灭和免除?
31、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32、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法律效力如何?
33、保证合同无效的常见事由及法律后果?
34、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35、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责任承担?
36、主债务人破产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37、债务人构成骗取贷款罪,保证人是否用承担保证责任?
38、起诉时能否只起诉保证人或借款人?
39、如果只起诉借款人,之后还能否对保证人另行提起诉讼?
40、抵押物的选择范围及选择原则?
41、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风险?
42、如何应对抵押人倒签租赁合同对抗我们的抵押权?
43、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抵押,法律效力如何?
44、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是否有效?
45、主合同展期,抵押权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4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的效力如何?
47、当事人约定或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权存续期间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48、最高额抵押面临的主要风险?
49、抵押人对抗抵押权人的常见伎俩有哪些?
50、争议解决方式选择诉讼好还是选择仲裁好?
51、房屋买受人对抗执行的案例分析
52、房屋租赁人对抗执行的案例分析
53、在公司财务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
54、以物抵债分析
55、其他
模块二 银行贷款的清收与处置
1.导言
1讲师简介
2本次课程内容简介

2. 贷款清收法律基础
1非诉与诉讼清收的法律依据
非诉清收的法律边界
案例:第三方委托催收
2进入强制执行的六种程序选择
3强制执行的主要执行措施


3. 非诉清收
1清收从到期之前开始

      1贷后期间的风险化解

      案例:续贷有无必要(森林木)?

      经营情况、担保情况、实控人情况

      2临门一脚----贷款即将到期

      贷款到期前一个月

      案例:如何帮助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打包转让AMC与单个项目转让
案例:

4.司法清收
1“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清收的前提
六种法律程序的选择
2执行立案要点
管辖问题,案例:执行能否约定管辖
立案窗口注意事项
3执行措施的申请与实施
案例:轮候查封怎么办?1)林瑞富 2)酷越家居 3)林剑武
案例:拘留的适用  1)海诚世纪  2)富劳尔花卉 3)盈发盈韬(冯军)
4执行和解的应用
案例:债务人和抵押人共同还款(三益德)
案例:农户(桃园)

5.清收创新与清收管理
1清收创新
案例:抵债(或自己参与竞拍)、债权转让、保底催收、债务重组
2人员管理(内部与外部)、案件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
3结语
讲师介绍

张老师
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硕士,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主要致力于银行、信贷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张律师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服务的客户包括链家金融、融360、世纪佳缘金融、百合金融、江西银行、鲁西金融、汇融银行、沧州银行、民生银行、北银消费........张律师一直致力于信贷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法律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张律师同时担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授课老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班授课老师、中国行为法学会机构邀约老师,累计已有上千家金融企业接受过张志伟律师的培训。
杨老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任某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后先后任北京若干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法律审计部经理、业务总监、公司总经理,有十多年担保公司工作经验,尤其在代偿项目追偿方面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2015年至2017年底年追偿回款3亿元。2019年作为创始人设立北京那融律师事务所及北京那融资产管理公司,主攻不良资产催收及投资服务。
培训费用

1、培训费:3980元/人(含培训费、专家费、场地费)主办方赠送自助交流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
2、内训咨询:为方便各地学员就地学习和针对性地选择培训课程,我们可根据需求提供公司内训服务,欢迎来电洽谈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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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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