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我从石油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南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工作,5年后又调到兰州环境监测站。可我真正的梦想是做一名警察。1990年,正逢兰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录,我有幸考进了公安队伍,成为一名缉私警察。不久后,缉私大队改制扩编成缉毒支队,我从此跨入了缉毒战线。”
参加工作后,家新春跟着师傅第一次去吸毒人员家里的情形,至今深深印在他的脑海里。吸毒者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瘦骨嶙峋,面色晦暗。空荡荡的家里除了一张床,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酒瓶、烟头、吸毒工具和污秽物遍地都是,真是家徒四壁、破败不堪。家新春第一次感受到毒品的巨大危害。一点小小的白色粉末,竟然能够毁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毁了一个原本完满的家庭。
“我第一次做卧底工作是在1993年。”家新春说,当时通过前期“关系”的介绍,他和毒贩建立了联系。
“交易”约定在一个棚户区的小平房。进去以后,看见里面有4个毒贩,个个虎视眈眈地看着他。其中一个热情地过来拍打他的腰,说“老板身体还不错嘛”,其实是在试探他身上有没有带武器。那个毒贩提出让家新春吸一口,验验货。
家新春没有想过要沾毒,就巧妙地回应说:“自己吸了,还赚什么钱?”对方没有继续要求让他吸。他把备好的交易现金拿出来,准备取货。
可能因为是第一次,经验不足,动作也显得不够麻利,毒贩起了疑心。在家新春起身准备离开时,毒贩对他一顿拳打脚踢。家新春心想,这下麻烦了,受点伤没事,要是拿着公款把事给办砸了,回去怎么交差?
庆幸的是,周围的战友及时赶来,一起将这伙毒贩抓捕归案。有了第一次挨打的经历,家新春知道,干这工作,受伤是不可避免的。
伤情最重的一次发生在2000年。毒贩将交易地点选在一间废弃车间里,车间外地势空旷,外围的战友很难就近部署。但是,已经与毒贩约好了,必须得去。
到了现场,家新春见到了毒品。但怎么通知外围的战友实施抓捕,实在是个难题。情急之下,只好亮明身份,想着豁出去了,只要制造出动静,外面的战友就会进来了。
得知家新春的身份后,两个体格健硕的家伙抄起地上的砖头就朝着他的头上拍过来。对方人高马大,家新春显然不是对手。被打倒在地后,他死死抱住其中一名毒贩的腿,任凭他们怎么打也不松手。好在他和战友们事先有时间上的约定,战友们从外围冲了进来,及时控制了现场。
当时家新春是被抬出去的,出去后,治疗了一个月。当时妻子到队上去找他,因怕家人担心,他让战友们说他出差去了。整整一个月,伤好后,他才回了家。
后来,妻子渐渐知道家新春干的工作有危险,每次出门前都会说上一句“一定要多注意呀”。这些年,她也在劝他:“年龄大了,别往前面冲。”他就说,正常上班呢,你放心吧。
家新春长年累月忙碌在缉毒一线。对他来说,不管什么时候、什么节点,毒品一日不绝,战斗一日不止。家新春回忆说,有一年春节前夕,他得知,有一个危害榆中县多年的毒枭让当地缉毒同行们非常头疼。因为县城区域较小,民警们的面孔早被毒贩熟悉。
知道这个情况后,家新春把目标对准了这个毒枭。春节的鞭炮响起来了,他心里却没有迎接新年的轻松和喜悦。大年初二,家新春得到毒枭在未来几天可能会有交易的信息,便通知战友做好出发的准备。大年初三,天降大雪,家新春驾车带着战友们前往榆中县拉网布控。天寒路滑,他们在榆中蹲守了三天三夜,最终将盘踞在榆中县城多年的毒枭成功抓获。当天,榆中县城的老百姓在看到他们押解毒枭上车时,纷纷放起了鞭炮。那时,家新春心里溢满了胜利的喜悦和作为人民警察的自豪感。
除了打击本地毒枭,跨省抓捕毒枭的案子也不少。在2012年侦破“8·10”特大跨境贩毒案时,家新春带队辗转于云南昆明、芒市等地开展调查工作,经过4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摸清了贩毒团伙成员的情况、活动地点。
临近春节,家新春和战友们提前到达贩毒团伙运毒必经的四川汶川抓捕目标。四天三夜,途径经白雪茫茫的岷山,家新春和战友们驾车前行,一面是千仞峭壁,一面是万丈悬崖,稍有不慎即是车毁人亡。
经过海拔3000多米的若尔盖草原时,高寒缺氧加上鹅毛大雪,跟踪的目标若隐若现,真是步步惊心。直到第四天晚上,暮色降临,运毒车辆进入碌曲卡口点后才被民警们成功截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30多千克。同时,在青海的行动组将团伙的组织策划人抓获。临夏警方将团伙的另外两名主要成员抓获。
在这场长达半年的缉毒战中,家新春带领民警三下云南、两上四川,多次到西藏、青海和本省临夏、永靖等地,有时两三天都不能合眼。他说,正是因为战友们恪尽职守、敢打敢拼,才打了个漂亮的歼灭战、攻坚战,彻底摧毁了一条从境外伸向甘肃的地下贩毒网络和黑色通道。这也是家新春在甘肃境内参与抓获的毒贩人数最多、缴获毒品海洛因数量最大的一个贩毒团伙。
30年来,家新春参与侦破的毒品犯罪案件达600余起,缴获毒资和赃物折合人民币4000多万元。
一次次经历战斗的艰辛曲折,体验破案抓捕的惊险刺激,当然也有过苦苦求索后的徒劳无功,更多的则是真切感受战斗胜利后的喜悦与自豪。这种喜悦与自豪,是他不懈坚持、勇敢前行的动力。家新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副支队长,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2次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人民警察”,3次被评为“甘肃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2014年被评为“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制贩毒品案件600余起,其中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100余起,缴获毒品500余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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