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一例: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罚,已经明确!三轮、四轮车也有新消息!

百家 作者:电动车老板内参 2019-10-03 11:01:46


新国标实施后,对电动车标准有了明确划分,很多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车,实则属于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该类车辆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近日,苏州昆山警方就对一名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的女子执行了行政拘留的处罚,系江苏首例!



驾驶人张某称自己并未取得驾驶证,车是朋友的,她以为这是一辆普通的电动车,就骑出来上班了。由于该车辆参数和性能均不符合新国标的要求,就是俗称的超标电动车,属于普通二轮摩托车,且已经上牌登记,因此对驾驶人就有了驾驶资质的要求,驾驶人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该类车辆,张某不具有该驾驶资质,属于典型的无证驾驶。



最终,张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昆山警方处罚款200元,行政拘留2日。除了对严查两轮车上路上牌等问题,日前湖北省黄冈市交管局发布了最新告知书,明确了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诸多要求。


第一:市场上销售的未经工信部批准列入《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定要求,无法登记上牌。


第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无证上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第三: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不满足上道路行驶所需要的条件,不能上道路行驶。


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属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交警部门将一律予以查扣;对无证驾驶机动车属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交警部门统一执行处罚下限: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7日行政拘留;对准驾不符驾驶机动车属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交警部门统一执行处罚下限:处以一次性记12分,200元罚款,并处5日行政拘留。


从最新告知书来看,无证无牌驾驶上路是目前严查的重点,未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都将受到新一轮严查。内参君再次劝诫广大经销商,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做诚信生意,切勿虚假宣传,选择能上牌的品牌,方能长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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