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1200斤中药,病人家属拒绝医院“退款别追责提议”

百家 作者:澎湃新闻 2019-07-24 07:15:19

实习生 施依然 澎湃新闻记者 陈兴王


近日,陕西商洛一名近六旬男子住院两个半月被开600余公斤中药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7月22日,当事人儿子冯斌告诉澎湃新闻,镇安县卫生健康局、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和柞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已于7月21日晚前往其家中进行协商。


冯斌称,涉事医院相关负责人协商提出,按错误计价的9000元中药减去实际用量价格,退还其8000余元;之后,该负责人又表示,可以免除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其父亲的所有住院费用共计17599.59元。


“但他们要求签字,说以后不要再追究,我没有同意。”冯斌表示。


冯斌父亲入院当天,在其他医院的检查单据。本文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7月22日至23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镇安县卫生健康局和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电话均未能接通。截至发稿时,该两家单位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11月16日,时年56岁的冯斌父亲因患精神分裂症,在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进行全封闭式住院治疗。2016年1月31日出院,因家中经济困难,拖欠1.2万元医疗费用至今。


本月初,冯斌再次被医院催缴欠款。他细看收费清单发现,该院给其父开了600余千克(1200余斤)中药材,共计9000余元。而该笔住院治疗费用已通过柞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进行报销。


冯斌向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质疑,为何收费单上显示两个半月内父亲“服用”了六百多千克的中药,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是结算时打错了单位,价格也相应出错,但这个解释未让冯斌信服。


此前,镇安县卫健局相关负责人曾向澎湃新闻表示,冯斌父亲住院期间所服用的中草药中含有“莱菔子”和“川楝子”两味药材,其计价单位标准应该为“克”,但是在收费计价时打成了“千克”,所以导致多收了病人的费用。


该负责人此前还表示,此事经澎湃新闻报道后,引起省、市卫健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镇安县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进行了初步核查,报道情况基本属实;他们准备会同医保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涉事医院进行查处,同时向病人进行解释说明、退费,并由医保部门追回所涉医保费用,对涉事医院进行整改。


在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为冯斌父亲开具的两张收费清单中,2016年1月10日的收费清单显示,患者使用中药材“莱菔子”1400千克,每千克15元,共计费用6000元;“川楝子”1200千克,每千克15元,共计费用3000元。而该院在2016年1月31日开具的收费清单上则显示,使用“莱菔子”2200克,每克0.03元,共计费用6元;“川楝子”2100克,每克0.02元,费用2元。


柞水县合疗办报销单


在近日的采访中,冯斌称,其父住院时院方称设备不完善,需要去其他医院进行检查。因此,2015年11月16日,其父入住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第一天,他带父亲在镇安县中医医院进行了心电B超检查。然而,重新查看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的收费清单后,冯斌发现上面写着“B超常规检查3次”“胸部侧位片”“胸部正位拍片”三项检查,共计124元。


“没有检查仪器,如何开出检查费?”冯斌提出质疑。冯斌称,其父亲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他都不认可,父亲出院后病情一直未好转,之后辗转多家医院进行治疗,他希望医院能够将这些治疗费用也补偿于他。


在7月21日晚的协商中,冯斌称,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工作人员向他表示,其父亲患有无法治愈的精神类疾病,他们只能免除其父住院两个多月期间的全部费用,无法满足补偿其他医院治疗费的要求。


冯斌表示,其父住院期间的中药使用量、相关费用的疑问仍不明晰,他不同意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解决该事件,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合理解释。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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