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些地方点赞!电三有目录可上牌、上路,非目录车型三年过渡期!

百家 作者:电动车老板内参 2019-05-22 12:15:03


前段时间,在电动车新国标的东风下,不少地区对三、四轮车展开大力整顿,甚至有地区不顾民意、不留过渡期对其禁销禁行,搞得很多经销商不敢卖车,消费者不敢上路。


近日,终于有多个地区出台政策,明确规定三轮车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快递等特殊行业及低速四轮也同样设置过渡期,让消费者合法上路,不怕抓!



临海:

最近,临海发布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最新政策!要求三轮车主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进行上牌。备案登记即可享受免费发放登记号牌,免费在车厢位置粘贴反光条的“福利”。


和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使用期限一样,存量已备案电动三轮车使用期限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仙居:

5月5日起,仙居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开始,备案登记电动三轮车必须符合外廓尺寸长度不大于2.8米、宽度不大于1.0米、高度不大于1.7米、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行驶速度不大于30km/h等要求。其备案登记后的电动三轮车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深圳:

据深圳相关部门发布《深圳市关于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方案》,将对快递、环卫行业电动三轮车实施过渡期备案管理,于2021年3月31日过渡期后将实现2+4模式(两轮电动自行车+四轮新能源微型汽车)实施末端配送和环卫作业。


海南: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开发布了关于印发《海南省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于在用车辆的处理,将设置两年过渡期,鼓励通过置换、回购、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聊城:

山东聊城出台《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低速电动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制定在用车辆处置办法,设置三年过渡期,鼓励通过置换、回购、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与之前江西某县城要求自4月25日起到5月10日期间未备案的车辆要求老百姓自行处理,5月10日后禁止上路的强制切割相比,这些城市对三、四轮车实施一定的过渡期的管理方案,才是实实在在从老百姓的实际利益出发,给全国其他省市起了带头示范的作用。


讯哥表示:三轮车是农村、乡镇百姓出行的重要工具,支持各地政府放开路权,通过设置过渡期做好相关车辆管理,切勿“一刀切”。


自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以来,三轮车经销商也惶恐度日,这些地区文件的出台对于当下被政策压得喘不过气的销售市场而言,是个极大的利好消息。


行业大有可为,大家加油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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