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三省出台新政策,经销商利好!行业迎来新希望!

百家 作者:电动车老板内参 2019-04-30 11:29:50

新国标实施后,各地销售市场遭遇不小冲击,可谓“坏消息”不断。在大家潜意识里,仿佛都怕地方出台政策,要么严查、要么严管,整天提心吊胆。然而,最近小编从江西、江苏、福建了解到,一批对经销商利好的政策正在或即将实施。

新国标时代,由于强制3C,过去热销的非标车无法销售,给依然有不少库存的经销商带来很大困扰。封存还是报废?似乎都会造成国家资源的重大浪费。目前,三地出台政策,从不同方向入手,却难得殊途同归,都给当地经销商向新国标时期过度提供了方便!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陈建华表示:2019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期间,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目录管理,予以登记。根据文件规定,江西省严格执行杜绝新增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但是对于库存的旧标车在过渡期内照常可以销售。

也就是说,地方目录与3C车型并行不悖,3C认证车型不必通过地方目录就可以销售,已经通过地方目录的在过渡期内也可以继续销售,但已经不再新增地方目录。当地经销商库存的非标车型必然已经通过地方目录,因此依然可以销售!


近日,江苏某地交管部门表示,4月15日新国标执行后,电动车企业将禁止生产非标车,但由于当地市场非标车存量巨大,直接禁售不利于电动车市场管理。因此,正在拟定新的销售政策。

新政策为,4月15日前出厂的非标车,在当地依然可以销售,但严格控制非标车增量,经销商继续进货可能面临风险。内参君认为,这一举措非常人性化,既然非标车是在4月15日前生产的,理应给之前进货的经销商以过渡期,库存消化了,新国标执行将更加顺畅。


如何妥善解决经销商库存超标车,只有相关部门切实为经销商考虑,才能有“双赢”的结果。近日,福建南平官微回答了社会关注的三个热点话题,其中就有关于超标车销售的问题。

南平交管部门表示,4月15日前,已经进行商家库存车摸排工作,符合旧国标目录范围内的,都按旧国标的上牌规定予以上牌,此后,商家将有一个带牌销售的过渡期。


内参点评

江西、江苏、福建地方关于电动车的管理政策,可以说是根据市场现状、合理制定的,全面考虑到消费者、商家的利益,给予消化库存的缓冲期,这对于当地市场健康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将为新国标顺利落地、实施提供助益,内参君希望更多地方政府能够效仿这三个地方的人性化政策!为你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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