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私自转走朋友支付宝4400元 结果被判刑!网友:这相当于偷钱了
朋友之间有金钱往来很正常,特别有了支付宝、微信等之后,这种金钱来往变得更加普遍便捷,但有时也带来了隐患和不太愉快的事情。最近,就有一个女子私自从朋友的支付宝中转钱给自己,结果被判刑。
据法制日报报道称,最近,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给出的一个判决显示,宁某因私自从朋友支付宝中转钱,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乐安县人民法院通报此事经过
据介绍,宁某以借手机拍照为由,向朋友谢某借来手机后,通过短信验证偷改了谢某的支付宝密码后,随后登录谢某支付宝账号,并通过扫他人支付宝二维码的方式,分3次从谢某支付宝内转走4400元,再由他人将钱转回至自己的账户。被抓获后,宁某追悔莫及,承认自己的盗窃事实,并归还了谢某钱财。
虽然是支付宝里的钱,但也是他人财物,宁某私自修改他人支付宝密码,转走他人钱财,这已经是盗窃罪。另外,宁某也不是第一次有这种行为,据报道宁某到朋友家中玩时,将朋友家中一条金项链和一枚金戒指盗走,并以4600元的价格变卖。最后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
只能说,宁某处心积虑偷盗他人钱财,而她的朋友又太相信她没有防备之心。
其实之前类似的事情也曾多次发生,TechWeb就曾报道过女子支付宝被盗刷,报警后经查才发现是自己老公所为。对此也要提醒大家,手机是私人物品,特别现在手机都绑定支付宝、微信支付、网银等,轻易不要要外借手机,就算外借也要特别留心,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
@sunshine_ming:。。。手机也能随便借给别人?还被改了密码,这两个人都是脑子不清白
@一颗白白白、白菜:这也能叫朋友,人可以没有朋友,但不能交猪朋狗友
@火锅配雪碧:这个女的是不是以为支付宝的钱私自转走不算违法啊,这不就是偷钱吗?
—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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