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神”经济学:需求与普遍需求

百家 作者:互联网观察 2018-07-10 09:50:22

《我不是药神》这部9分电影,不光为国产电影打开了新天地,它的现实社会意义也不断发酵,成为人们探讨医药行业、国家健保体制的核心议题。不过论孰是孰非却是无力的,因为这其中经济、法治和民生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不是一个电影就能改变的。

大家的探讨,能够起到的作用是普及知识、弥合信息差,有了外部监督力量,解决结构性矛盾的进程就会推进。


“天价药”就一定是邪恶的吗?

在看病贵民生议题上,“天价药”一词常常出现,通常是指进口救命药经过审批上市过程后,价格远超平民承受能力的现象。

这其中,政府部门招标审核会收取通关费用,征收增值税、关税会大幅提高药品价格(1/5以上),其次药厂在各个市场的研发实验、推广、代理等成本也会造成价格不同程度的上涨。

这些属于“天价药”的外部因素,很容易引起民怨将药厂定义为“邪恶”角色,商业层面药厂作为商业机构的确会有“作恶”、以图保持竞争力,但是这无可厚非、人家并不是慈善机构。

而在内因层面,“天价药”之所以是“天价药”,是因为这是严肃科学成果。研制一款特效药动辄数十亿美元资金、数年十几年光景的实验,成本上决定了它的“特价特权”。

就像很多科学技术最早在军事领域被应用,然后一步步推向民用领域一样,天价药也存在技术倾向资源特征。“天价药”投入市场,最早肯定是有钱人才能享受,因为它们的需求程度会更强烈、对价格没有那么敏感,然后随需求扩大、供应量和零售价格才可能逐渐上升和下降,这种市场资源分配机制叫做“帕累托最优”。

不过“帕累托最优”在面对“福利主义”时,会得到一定的修正,这就有了“限制定价”和“支持定价”。限制定价就是监管角色设置最高零售价限制,在我国通常会将救命药纳入医保进行限价,政府大单采购议价能力强、可以通过医保资金进行填补。

而支持定价,则是监管机构对WTO通行规则的一种许可,这一政策会保障专利药生产厂商的定价权,它保障了“帕累托最优”资源分配机制不会失灵,让药厂有动力投入资金继续研发。


“仿制药”能解决看病贵问题吗?

“仿制药”并不是假药和无效药,而是对“原研药”的科学模仿、达到相似的效果,但又能降低成本。虽然我国没有印度那样对仿制药的支持程度,但是我国也有“仿制药”市场,且是合法合规的,因为“仿制药”的前提是“专利药”保护失效、你能绕过专利保护采取他法造出不侵权的药品。

等于说,“仿制药”绕过专利限制后也能成为“原研药”。本质上,这政策是支持创新、促进竞争的,但实操中因为外资药厂和合资药厂研发实力更强,所以产生了“仿制药”享受支持定价的现象。

这也就是说,这套鼓励创新的机制存有漏洞,这套机制应该从价格因素着手,鼓励低成本实现途径,对实质上的仿制药进行限制定价,也就是通过实际研发成本对其限制定价,这样可以做到在保障创新的前提下惠及更多国民。

不过,我国的改革已然瞄准了更深层次,仿制药可能不会作为首选成为惠及民众的政策,而是名正言顺的进口专利药、国产自研的药品。因为中国需要发展自己的力量,需要成为保护创新的国家。

早前我在报道“卫计委”更名“卫健委”新闻时,就提到了改革的方向,未来我国的健保体系一定是瞄准发达国家的模式,监管职能会逐渐脱离成为协调和推进健康理念的角色。

伴随改革举措,关于“健康中国”层面推动很多,例如“抗癌药物零关税”、“加快抗癌药上市速度”等几项控制药品价格的举措、有利于自研药物的政策,就为解决看病贵问题打开了道路。

而文前提到的“限制定价”,将抗癌药物纳入医保虽然看似美好,但是仍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因为医保资金池会因此进一步受限、因为这其中有道德风险,商业逻辑上不可能让一份保险包所有风险,也不会适用于所有人。

更有效的方法,还是理清商业、科学和监督引领角色的关系,政府需要普及健康理念防患于未然,促进医疗资源平衡、帮助商业保险市场成长,让我们医保不成为国民健康理念落后的买单者;商业则按需调配资源、保障创新空间,只有这样科学才会进步、我们才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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