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范冰冰,崔永元接任“娱乐圈纪委”:我教你们,一“撕”一个准

百家 作者:创业邦 2018-06-04 13:59:30

从上周开始,崔永元在微博上以图片形式爆料影视行业“大小合同”问题,矛头直指范冰冰。爆出4天6000万片酬一事,舆论哗然。



邦哥追踪目前的最新进展,是国家税务总局介入,无锡税务方面开始具体调查,范冰冰工作室严正声明,称从未通过“大小合同”方式签约,并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崔永元道歉了:“向范冰冰、徐帆、刘震云女儿致歉,他们相关的人惹了我,弄的我怒了,失了方寸。”、“4天6000万片酬的事比较复杂,是团伙作案,范冰冰没参与。”


▲录音由火星实验室提供


范冰冰持有股份的唐德影视今日开盘后跌停,华谊兄弟同样跌幅超过10%。以二者为代表的影视行业上市公司,今日开盘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欢瑞世纪、慈文传媒、光线传媒等跌幅均超过5%,市值总计蒸发超过100亿。崔永元借自家猫再次说出显得有几分调侃的道歉:



那么事情到底因何而起的呢?崔永元又是为何“暂时抛弃”转基因和方舟子,盯上了范冰冰的呢?


事情到底怎么发生的


双方交恶的源头,来自于十几年前冯小刚的贺岁片《手机》。葛优饰演的男主角严守一是一个主持人,主持一档叫《有一说一》的栏目,在当时被很多人认为是影射《实话实说》和崔永元本人,据说崔永元自述,给他带来了比较大的伤害。


而近日,《手机2》开拍了,崔先生认为,他的噩梦又回来了,于是希望身为编剧的刘震云先生,不要写《手机2》,在被客气回绝后,将刘震云挂上微博,称其为“渣子”。



然而,大约是觉得没有必要,冯小刚和刘震云对于崔永元的隔空喊话始终没什么反应,崔永元义愤填膺的“挂人”石沉大海。于是开始了殃及池鱼的连带伤害:他将矛头,指向了其他相关的人员。比如冯小刚的妻子徐帆,比如刘震云的女儿刘雨霖,再比如《手机2》的主演范冰冰……


然而,直到上周末崔永元爆出“4天6000万天价片酬”、影视行业“大小合同”,抛出“偷税漏税”的大帽子,才被真正在大众视野内引爆了一场舆论战役。


行业乱象


引爆大众情绪的,无疑是“偷税”与“钱来的太容易”,但事实上,影视行业和明星的“收入确认”问题,无论国内国外,都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活”,且争议由来已久。远至刘晓庆因偷税入狱一年、毛阿敏因税务官司赴国外疗伤;近如大小S的补税风波、韩国主持人因税务官司退圈等,也算是层出不穷。


邦哥就此咨询了一位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朋友,他表示,因为明星工作具有其特殊性,涉及的收入项尤其繁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公司或者高净值人群都需要专业的税务规划团队。市场上很多明星成立工作室,以公司名义进行运作和交易,本质上也是出于“避税”考虑。就崔永元公布的合同内容来说,“很难下定论”。


“行业乱象是一定存在的,但调查和审计是极其专业和复杂的事情,没结果之前还是保持冷静吧。”这位审计朋友最后给邦哥的话,邦哥持同样看法:我们在舆论的洪流里,已经被带过太多次“节奏”,希望不要再那么容易被煽动和裹挟。


然而既然有行业乱象,邦哥就一定要问一句:为什么?


明星中心化是结果

但不是源头


在过往的几年里,整个娱乐行业的“明星中心化”趋势,是显而易见的。但背后的原因,似乎很少有人去认真探索。


在邦哥看来,问题的关键,或许在于:中国始终都没有真正形成成熟的唱片工业和电视剧工业,甚至是电影工业。


以电视剧的常规生产流程来举例:


• 一部电视剧的拍摄、立项,首先需要制作方投入几百万到上千万不等的巨额启动资金;


• 以这千万级的启动资金,做出全部剧本,预签导演、演员,和所有核心拍摄团队;


• 用这个包括了导演、演员的主创团队,找播映渠道(电视台、爱奇艺等网络平台等),谈播映权购买合同;


• 用这个播映合同,去市场上寻求融资,把这部剧给“拍出来”。


我们可以看到,在整个过程中,制作方、初始投资方所承担的风险是很大的。一旦播映渠道“不买账”,项目无法推进,那么前期投入的钱,全部都会变成“沉没成本”。


因此,制作方和初始投资方,天然会倾向于“明星演员”、“明星导演”等成名的主创。


而对于电视台、网络平台的购片经理们来说,播映权的购买,同样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我花5000万买下一部剧的首播权,可这个剧扑街了……年终总结的时候,恐怕我也逃不了一个“死状惨烈”。


因此,播映渠道这一端,同样也是天然会倾向于“明星演员”和“大咖主创”的。


整个电视剧生产的风险分布情况,和工业流程,最终决定了中国影视剧行业在现阶段的“明星中心制”。而更重要的是,同样的逻辑,可以推演至综艺、音乐、体育等各个领域。


甚至,我们更扩大的说,整个文娱行业,乃至是整个内容行业,无论是创业者,还是早已“功成名就”的行业龙头,在一个风险分布和成本控制依旧“粗放”的工业体系之下,依赖“明星”,或者说依赖“KOL”,都会是必经的路途,和必将出现的结果——因为“明星”是最后的“保险”与“遮羞布”。


但问题是,这道“保险”,本身恐怕也是“炸弹”。


风险没有被控制

只是被转移


很多人把“明星”和“KOL”当成免死金牌,但事实上,很多明星或者“大咖”,反而成为了“催命符”。


比如今天,跟范冰冰有那么点关系的股票,都在各种“跌停”,市值论“亿”蒸发,公司不好过,股民同样好过不到哪去。


而过往一旦明星出现问题,哪怕只是捕风捉影的传闻,或者谈了一场恋爱,他们所代言的产品、参演的电视剧,参股的公司,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尤其是,作为独立个体,“明星”或者“KOL”的行为,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而且缺乏规范标准,同时很难被约束。唯一能依赖的,仅仅是个体的自我管理。然而“制度的建立”,恰恰就是因为,“人性的不可靠。”


投资人、制作方、播映渠道等等各方,由于工业体系的不成熟,将“明星”作为最后一道风控指标,结果是同样需承受个体的不确定性和有可能到来的巨大反噬。


最终的结果,我们会发现:风险没有被控制,仅仅只是被转移了。


尤其是,“明星中心制”之下,各类公司为了绑定明星,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努力促成个人IP从资本层面和公司绑定,甚至是直接通过A股进行个人IP的“证券化”。例如2015到2016年,华谊收购冯小刚的东阳美拉,唐德影视换股收购范冰冰的爱美神,暴风收购吴奇隆刘诗诗的稻草熊,都是上市公司为了绑定明星而做出的著名案例。


但当时间进入到2017年,在监管的压力和市场的反馈之下,无论上市公司,还是投资人、制作人,以及行业内的从业者,都在逐渐回归理性。中国的娱乐产业正在监管的促进下进行重启,工业体系也正在互联网资本的助推之下进行重构。


相应的,明星的价值,也将在这种背景下被重新评估。借用资本圈那句老话:潮水退去,才知道谁在裸泳。


4天6000万也好,大小合同也好,在监管和行业参与者的共同引导下,一个更加规范、更加理性的市场中,“牛鬼蛇神”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自身“业务能力”不过关,别管你是谁,都将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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