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涉毒、涉黄…这些陷阱,勿踩!

百家 作者:广东共青团 2023-11-16 13:47:04

网络方便着我们的生活,但若缺乏监管,也可能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


高中生小陈与小沈利用网络群聊出售虚构的2016年全国高考试卷及答案,骗取13人购买,构成诈骗罪……


15岁的小罗通过网络购买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烟油”,经装配先后11次向吸毒人员贩卖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其中两名购买毒品人员为未成年人,构成贩卖毒品罪……


17岁的小陈因不满无法购买到回国机票,在境外网站购买攻击套餐,多次、持续攻击航空公司的计算机系统,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


2023年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6号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不仅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而且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值得关注的是,当代青少年除了是网络不良信息、犯罪行为的重点受害群体,也可能成为实施网络犯罪的一方。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刻不容缓

在省人大社会委的指导下,团省委推动修订《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点击跳转查看详情→)

《条例》关注当前未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的现象,特别是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并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常见的未成年人
网络犯罪行为有哪些?

近年来,未成年人涉嫌网络犯罪的类型多,大致可分为网络诈骗、赌博、涉毒、黑客、游戏诱发犯罪、直播诱发犯罪等类型。借助网络平台和网络空间,有的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诈骗,有的传播淫秽物品,有的通过网络销售或者购买笑气、迷药等违禁品,还有的通过网络社交工具实施欺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

2023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触网载体的多样化、不良信息的诱导性、未成年人的易受影响性,使得一些未成年人“耳濡目染”,增加了网络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给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带来全新挑战。

未成年人实施网络犯罪
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未成年人网络自律不强。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好奇心强,喜欢模仿,自我约束力不强,往往容易被网络世界中的色情、暴力、赌博等不良因素诱惑和刺激。

二是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不高。未成年人对自身行为是否涉及违法犯罪,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例如,有的未成年人浏览黄色网站后分享给别人时发现有利可图,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有的未成年人对同学的高考志愿进行肆意修改、恶意填报,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三是未成年人自保能力不足。面对不法分子蓄意利用,蒙骗、利诱、教唆和胁迫未成年人参与涉网络犯罪等行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有限。

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
《条例》有何针对性规定?

立足省情实际,《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 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相关工作,宣传普及预防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方面的知识,依法查处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信罪,主要惩治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 建立有效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报告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发现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2022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为防止未成年人在网络中接触有害信息,《条例》第二十六条还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对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的教育内容,并要求网信部门应当指导推动网站平台加强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提供有效识别违法信息、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以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功能。

如何防止未成年人
沦为网络犯罪“工具人”?

《条例》针对家长、学校、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等都制定了相应罚则,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应通过定期巡查、畅通举报渠道等方式,切实履行其主体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落实监护职责,从源头进行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家长要注重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以身作则,在自己合理使用网络的同时引导未成年人规范使用网络。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应从源头、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角度出发,加大校园法治教育在课程结构中的比重,实现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的网络法治教育。同时,通过家长学堂或者网络教育平台开展提高家长网络素养的赋能讲座和培训,提高家长做好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的能力。


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针对未成年人容易被侵害、容易触犯的违法犯罪现状,联合研发网络保护和预防网络犯罪的法治教育标准教程,依托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村居律师等,在学校、社区开展形式丰富、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制作和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内容,并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预防和干预。发现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向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2022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的行业协会应监督其单位会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压实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的义务,建立违法行为预警、识别、监测、处置的工作机制。



团省委开设广东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全年无休、全天24小时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线上线下服务。


如您或身边的朋友有网络沉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咨询和求助,广东省内可免区号拨打12355,我们将有专业人员为大家提供帮助;或长按识别以下图片,进入“粤省事”小程序,进行24小时线上咨询。



参考资料:

1.民主与法制时报:《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民主与法制时报:《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治理应注意的事项及完善建议》

3.粤团发布:《新修订<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今日正式施行》

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最高检这场新闻发布会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5.中国教育报:《防范未成年学生涉网络犯罪 学校大有作为》

6.人民日报:《以良法善治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

7.中国禁毒:《令人叹惋!花季少年贩毒获刑三年》

8.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9.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法院发布四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10.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买不到机票回国,他找黑客攻击航空公司系统》

11.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潮州中院一宗案件入选》

来源:人民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禁毒、中国教育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广东共青团综合整理
指导专家: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 郑子殷
编辑: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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