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发汽车促消费政策:今年新增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额度

百家 作者:澎湃新闻 2020-05-21 01:45:41

上海促进汽车消费新政正式出炉。

5月20日,上海市发改委、交通委等六部门联名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提出今年要新增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新车的给予4000补贴,对消费者在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补贴5000元等。《若干措施》从2020年4月23日起开始施行。

此前的4月23日,上海已经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其中已经就促进汽车消费就提出了不少措施。相关官员在此后的解读中,也预告了相关政策,其中大部分均在《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中得到了体现。

《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共提出8项举措,具体包括:

1.适当增加中心城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投放数量。在确保本市综合交通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2020年新增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满足本市消费者合理出行需求。

澎湃新闻记者统计发现,截至5月,上海市共计投放车牌60734个,而2019年全年上海市共投放112129个车牌。未到年中,今年车牌投放总数已达去年的54.2%,其中4、5月车牌环比增幅均超20%。按照新增4万个额度的体量,下半年上海车牌投放放量的形势还将继续。

2.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2020年12月31日以前,本市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新车,并在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本市给予每辆车4000元的财政补贴。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让利补贴,通过“政府有补贴、企业有优惠”,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不同于很多其他城市要求享受补贴的汽车必须为本省市生产或指定部分生产车企名单,上海市的促汽车销费政策并未做类似限制。

3.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中央财政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2020年12月31日前,本市个人消费者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18]7号)及相关规定,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并在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对消费者在本市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以及在本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并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结算的电费和服务费,本市给予每位消费者5000元补贴。

此前,各省市出台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大多在企业生产端,甚少落实到消费者使用端。此次,上海市补贴政策真正对消费者在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环节进行补贴。

4.加大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力度。2020年全市更新新能源公交车2500辆左右,实现中心城区和郊区建成区内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的目标;加快燃油出租车置换纯电动车型,2020年完成5000辆左右纯电动出租车上牌并投入使用。

5.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充(换)电设施建设,对居民社区建设智能充电桩、实施自(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开展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的,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妥善解决电动出租车充电难问题,每年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并对示范站给予财政补助;支持出租车利用社会充电网络充电,2020年内,出租车利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充电费用的,可享受0.4元/千瓦时的额外补贴。

6.促进燃料电池汽车加快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公共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路,重点支持物流车示范应用。出台加氢站建设布局规划,抓紧制定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研究补贴政策。2020年新建5座以上加氢站,力争完成全市10座以上加氢站布局。

7.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发放免费专用额度。对消费者将燃油汽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相关部门提供新能源汽车专用额度后,允许消费者继续保留燃油汽车额度。

8.营造智能汽车消费环境。积极对接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培育一批新型市场主体,加快车联网络数据通信运营、地图位置服务等一批功能性平台落地。积极拓展智能汽车消费场景,推动数据共享,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城市级智能汽车应用试点,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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